4月11日晚间,阳光电源(300274)公告,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扎赉特旗”或“甲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有关事宜于2014年4月9日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规划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其中,一期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00兆瓦,争取2014年8月开工建设,二期装机容量100兆瓦,争取2015年8月份开工建设。
此外公司公告称,公司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人民政府就阳光电源在河北张家口市沽源县高山堡乡投资建设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事宜于2014年4月10日正式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光伏发电项目初步规划容量50MW,计划于2014年建成投产。
阳光电源表示,上述合作协议书仅停留在战略合作层面,在公司未签订正式协议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