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政府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

2022-02-16 09:05:54 太阳能发电网
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0元。同时,要求各级发改部门定期公布、更新应执行差别电价的电力用户名单及执行起止日期,并函告电网企业。据悉,自2021年9月以来中国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全面升级后,各省市、自治区相继
日前,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0元。同时,要求各级发改部门定期公布、更新应执行差别电价的电力用户名单及执行起止日期,并函告电网企业。

据悉,自2021年9月以来中国针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全面升级后,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开展相关的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12月3日海南省发改委率先发布通知,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电)0.8元。

2022年1月26日,内蒙古发改委决定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电)1元。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综合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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