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1月21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
1:00至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公司412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合计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12
2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7,764,258
11,791,440
699,555,69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9.99
1.37
81.37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焕培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通过
1
《关于改选部分董事的议案》
698,240,610
99.81%
155,088
0.02%
1,160,000
0.17%
是
2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进行100M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
699,258,910
99.96%
155,088
0.02%
141,700
0.02%
是
3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99,258,910
99.96%
155,088
0.02%
141,700
0.02%
是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项振华律师、马秀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