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3-04-05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1. 受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就甘肃省永昌县河清滩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直流配电柜采购项目所需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合格投标方参加本次采购招标。
2. 招标范围包括: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云南永仁县干巴拉光伏电站
招标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计划交货期
1 光伏直流配电柜 100台 首批2013.6.20交货40台;二批2013.7.10交货30台;末批30台2013.7.30日前全部交货完毕。
备注:
主要包括:光伏直流配电柜以及系统所必需的配套装置、专用工具、备品备件、选配件、附件等。卖方所提供全部设备均应能够满足用于本项目要求,其外绝缘等电气性能应满足要求。
3. 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2) 投标人相关证件通过年审(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投标人具有单机100KW或以上并网直流配电柜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且设备至少有两年运行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应提供在兆瓦级电站应用的主流产品技术资料,并附国内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主流产品的检测报告;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
(6) 投标人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7) 可提供本邀请函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
(8) 无不良财务状况,无关、停、并、转情况;
(9) 直流配电柜设备整体质保期不低于2年,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5年,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10) 投标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1) 在近3年投标人所提供的同类货物不得出现以下问题:严重事故、较大质量问题、因货物交付拖延问题而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12) 投标方不应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 资历证明文件
4.1 有兴趣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请提交下列资历证明文件进行报名,凡申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以及投标廉政保证书纸质原件一套,扫描电子版一份(正本加盖签章):
1) 法人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获奖证书;
5) 提供供货业绩及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买方联系人 买方联系人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执行状态
6) 第三方出具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文件或审计报告;
7) 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本次招标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
8) 公司主要领导人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公司详细地址
公司总机电话 邮政编码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主管销售副总经理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销售部经理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主管售后服务副总经理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售后服务部经理 姓名: 办公室座机号码: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4.2 资格证明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上午10:00
4.3招标文件购买价格:人民币500元,售款概不退还 (邮购须另加国内邮寄费人民币50元)。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010-57038358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