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能源佛山本田、海南红塔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2014-05-29 20:24:32 太阳能发电网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一、项目名称:南网能源佛山本田、海南红塔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二、招标编号:NWNY-XNY-2014010 三、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一、项目名称:南网能源佛山本田、海南红塔屋顶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二、招标编号:NWNY-XNY-2014010
三、建设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工程概况: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拟在佛山市南海区南海经济开发区本田路一号工厂厂房(MISS栋、CVJ栋、CVT栋、DC素材放置场、文体活动中心)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可利用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屋顶预计约有11万平方米,以最终使用面积为准,全部为钢结构建筑,钢瓦屋面。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拟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海南红塔公司云龙红塔卷烟厂车间的屋顶建设3MWp并网型光伏电站,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共联合工房、成品库、片烟存储及中转库等4栋建筑屋面,包括停车棚,屋顶面积约4.61万平方米。卷材防水现浇RC砼屋面和彩钢瓦屋顶。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通过光伏组件转化为直流电力,再通过并网型逆变器将直流电能转化为频率、相位符合要求的正弦波电流升压并入用电系统。
七、招标范围:以固定总价承包的方式完成从太阳能光伏电站太阳能电池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不包括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组件,不包括高压接入系统的10kV升压变压器、开关柜、计量柜、PT柜、直流屏)、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验收交付生产、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与南网能源总部及运维中心的通信设计及建安工程,及所有附属土建工程。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需负责工程招标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和验收,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则需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
本项目总容量为15.759MWp,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1规模为6.477MWp,标段2规模为6.273MWp,标段3规模为3.009MWp,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八、工期要求: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开始 结束
1 施工队伍进场 3天 2014/6/18 2014/
6/21
3 光伏组件到货、安装 35天 2014/7/12 2014/8/16
4 汇流箱安装 26天 2014/8/2 2014/8/28
5 逆变器、变压器基础 20天 2014/7/12 2014/8/1
6 逆变器到货、安装 36天 2014/7/23 2014/8/28
7 变压器到货、安装 36天 2014/7/23 2014/8/28
8 电缆接线(含土建部分)安装 30天 2014/7/28 2014/8/27
9 电网接入部分(含土建部分)安装 30天 2014/8/7 2
14/9/6
10 监控系统(含土建部分)安装 30天 2014/8/7 2014/9/6
11 联调及验收(含并网验收) 30天 2014/9/6 2014/10/6
12 竣工验收 11天 2014/10/6 2014/10/17
工期计划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九、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在光伏工程、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工程的实施经验和能力;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2个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系统集成业绩,且工程总容量不低于20MWp。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必须进行相应的分包(相应的分包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与分包商签订的书面分包协议原件):
(a)投标人如果是组件或光伏逆变器的生产厂家则应满足(否则不适用本条规定):具有制造太阳能电池组件或光伏并网逆变器的合法资格,具有三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以销售合同为准),所生产的产品(太阳能电池组件或光伏并网逆变器)应通过国际(CE, ISO、TUV,至少其中之一) 和国内(CQC、CGC,至少其中之一)认证及测试,太阳能电池组件或光伏并网逆变器已有三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
(b)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应具备光伏电站工程设计的合法资格,具备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在近五年成功从事过两个或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有光伏电站设计业绩的优先。
(c)投标人或其分包商应具备工程施工的合法资格,具备电力相关工程施工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资质。
5、分包商不得再分包或转让。分包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分包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中标后除非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分包商,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按本公告的要求编写并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和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
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除投标人公章和签署外)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在向招标代理提出报名申请(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递交了合格的申请文件(按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才能完成报名手续。

十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按本招标公告要求办理报名等相关手续,否则投标报名无效。具体安排和流程如下:
1、招标公告日期及投标报名的安排:
公告日期:2014年05月 29日-2014年06月05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05月29日-2014年06月0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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