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一、项目法人:华电格尔木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甘肃华电民勤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1:青海格尔木光伏地面电站10MWp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标段(招标编号:CHDT103/08-FJ-0101)
标段2:甘肃武威民勤光伏地面电站10MWp多晶硅光伏电池组件标段(招标编号:CHDT103/08-FJ-0102)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6.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6.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光伏组件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制造商有2年以上招标货物的制造经验,专业化程度高,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良好的质量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拥有合格的专业培训师和维修工作人员。
6.3、投标人最近2年内在中国境内承接过至少2个项目(系指并网运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且单个项目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的多晶硅电池组件供货经验;以上业绩须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6.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6.5 本次招标设拦标价,拦标价为10元人民币/瓦。
6.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6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6.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6.9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6.10投标人应具有较完整的多晶硅电池组件产业链,或多晶硅电池组件生产能力达1000兆瓦以上;
6.11投标产品应通过CGC(或CQC)、TUV或UL或VDE质量认证;
6.12、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13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为此,应提交下列材料:
投标人企业简介;投标人的资质文件,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业绩表(附合同首页、价格页、供货范围页和签字页复印件),管理和执行此合同所配备的主要人员的资格和经历。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经过权威部门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提供的有效信用证书。
投标人目前和近三年涉及经济诉讼的资料。
七、报名时间:2011年5月24日 -2011年5月30日17:00以前
联系人:张涛
电话: 13261169391 010-58688285 18210563039(节假日)
邮箱: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