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青海
1、工程名称:青海水利水电集团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MWp 光伏电站工程
2、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资本金、银行贷款
3、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4、招标范围:
青海水利水电集团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MWp光伏电站二期10MWp光伏项目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站内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设备安装与调试;逆变升压系统试运行及验收;并网调试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施工及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招标范围提交资格审查文件。
5、 资格审查条件:
5.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制造商、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牵头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联合体应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5.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
5.3 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同类工程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5.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5.5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针对牵头人为制造商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其注册资金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具有3年以上光伏设备生产及管理经验,年生产能力5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太阳能电池组件已有1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一级资质。
(2)针对牵头人为设计单位应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在近五5年成功从事过至少2个及以上EPC总承包电力工程和1个以上光伏电站设计的业绩。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 1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其联合体成员为施工单位的,须满足电力施工二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一级资质。
(3)针对牵头人为施工企业的应满足: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有10MW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的集成商。其联合体成员为设计单位的,须满足电力设计甲级或新能源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设计单位。其联合体成员为制造商的,应满足国内、国际有实力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年生产能力100MWp及以上并应全部通过国际(UL,IEC,Tuv,CE,ISO)和国内(CQC或CGC)认证及测试。
6、 资格审查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2 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传真、电子邮箱);
6.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工商局复印件);
6.4 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6.5 近3年国内实施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
6.6 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6.7 过去3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6.8 现阶段及过去5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6.9 近5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6.10 本公告第5项 资格审查条件所涵盖内容:
7、所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装订成册(不可拆分),并加盖公章。
8、资格审查文件须与2011年11月07日12:00(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点送达至招标代理机构。
9、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7日-11月0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010-58688285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