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中旬,为进一步加强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的要求,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下为文件原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5]36
2015年2月中旬,为进一步加强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的要求,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下为文件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号)的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工作。
附件:
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2月12日
“低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区。
该《指南》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低碳社区试点的实施主体、基本要求和组织实施程序;二是提出了社区试点范围和建设原则,按照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三种类别开展试点,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主体功能区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有关理念和要求融入到社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居民生活的全过程;三是详细阐述了每类社区试点的选取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其中包括设置了明确的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试点建设指标体系设置。
《该指南》可用于指导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及参与试点建设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试点实施主体在立足本地实际情况,科学有序开展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作者: 来源:计鹏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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