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促进我省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省级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办法明确,连续三年每年约按100兆瓦规模,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采取财政后补助方式,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补贴对象:我省行政机
为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促进我省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省级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办法明确,连续三年每年约按100兆瓦规模,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采取财政后补助方式,给予一次性投资补助。
补贴对象:我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家庭、以及税务登记在我省境内的本省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建设的常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包括:屋顶发电、光伏照明、建筑一体化、农村光伏发电。
补助标准和期限:省级财政资金按照1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事后投资补助。按照示范项目采购的“省内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总金额÷全部光伏组件和逆变器总金额×装机容量×1元”标准进行相应的补贴。
补助资金执行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限3年。对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包括省级节能技改专项资金、省级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省级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专项资金等)支持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进行补助。
作者: 来源:渭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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