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 省能源局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90号)要求,省能源局对各市、州报送的新能源项目及相关附件逐一进行了审核,确认全省266个项目装机129.26万千瓦(不含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第二批)。其中,风电项目11个装机56.31万千瓦,
根据《省物价局 省能源局关于对新能源发电项目实行电价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2015〕90号)要求,省能源局对各市、州报送的新能源项目及相关附件逐一进行了审核,确认全省266个项目装机129.26万千瓦(不含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第二批)。其中,风电项目11个装机56.31万千瓦,光伏电站15个装机64.6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40个装机8.33万千瓦。
个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公司根据并网验收情况,直接列入补贴项目,由电力公司按规定转拨电价补助资金,我局不单独审核确认。
现将审核确认目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湖北省能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7894027
附件: 湖北省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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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能源局
2016年3月7日
作者: 来源: 湖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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