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麻城市龟山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湖北省麻城市财政局下达的麻财采计〔2016〕384号计划函要求......
原标题:麻城市龟山镇3MWp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麻城市龟山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湖北省麻城市财政局下达的麻财采计〔2016〕384号计划函要求,对麻城市龟山镇3MWp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麻城市龟山镇3MWp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MCCG-2016-172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及需求: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投标单价控制价为7.5元/瓦。投标报价应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并网运行、培训、工程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部费用(不包括土地平整、进出道路)。
2、资金来源: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及乡镇整合其他资金,银行贷款,旭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入资金。
3、工程实施地点:麻城市龟山镇建3MWP光伏扶贫电站一座(地面光伏)。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3MWP的光伏电站实现并网发电。
招标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的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工程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达到并网条件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报价方式:所有投标人应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分项报价,其价格最终形成投标单价,中标后按中标单价结算最终工程价款。
5、质量标准要求:
设计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
工程标准:达到国家规范施工合格标准
6、付款方式:
1)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后一年内支付工程款的50%;
2)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发电效率达到设计合格标准,1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20%;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发电效率达到设计合格标准,1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20%。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三年,发电效率达到设计合格标准,1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10%(质保金)。
五、采购预算:300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工商营业执照、施工和设计资质证(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齐全,合格有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之一。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可与其他投标人组成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投标人应具有下列施工资质之一,且须具备叁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允许联合体):
A、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
B、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
C、光伏建筑光伏电站建设专业特种资质证;
D、机电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总承包一级资质证;
E、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A、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
B、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
C、光伏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未出现亏损情况。(提供原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最少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单体工程3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并网验收报告(以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时出具的报告格式及内容为准)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②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原因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或未因其它原因被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④2014年1月至今,投标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且有参与过光伏项目的经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和并网验收报告(以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时出具的报告格式及内容为准)原件。
7、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负责人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自行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无须报名。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于开标前收取。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9时00分。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市政府斜对面五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9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市政府斜对面五楼)。
十二、招标单位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972731686
十三、代理机构:湖北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麻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3477674886
十四、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和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mcggzy.cn)上发布。
2016年9月1日
作者: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责任编辑: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