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
原标题: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发《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关于下发《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等文件精神,为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促进我省光伏产业的全面发展,现将我委起草的《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试行)》予以下发,请各市经信委认真抓好落实。
附:《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8月25日
鼓励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
项目实施方案
(试 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我省有利的光照资源,提升我省光伏开发应用水平,扩大省内光伏产品市场占有率,切实推进我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就推进工业企业与光伏制造企业合作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事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落实国家鼓励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产业政策。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件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符合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总体要求,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有利于发挥我省光照资源优势。一是我省为我国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之一,北部属于光照资源二类区,全年日照时数为3000~3200小时,辐射量在586~670x104kJ/cm2•a,相当于200~225kg标准煤燃烧所发出的热量,我省已成为国内光伏行业重点投资建设的热点区域;二是我省电网结构稳定,电网接入条件成熟,有利于各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近并网发电;三是我省光伏制造主要企业,产业规模、产品技术水平已达到国家标准,在国内外光伏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光伏行业综合优势。
(三)有利于我省能源供给侧改革和光伏产业发展。一是我省属于国家电力能源大省之一,火电装机已达7000万千瓦以上,相应光伏装机容量仅有273万千瓦,推动建设分布式光伏,有利于可再生能源的比例提高,减少火电消耗,推动我省能源供给侧结构调整;二是我省工业企业一般具有耗电量大,屋顶资源丰富的特点,具备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条件,可及时就地消纳太阳能电力,优化企业用电结构,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三是开拓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市场,可拉动光伏产业链(生产及服务)发展,推动我省光伏产业做大做强。
作者: 来源: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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