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的奖补程序,确保奖补资金准确及时到位,引导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扩宽增收渠道,加快脱贫步伐,根据《龙岩市脱贫攻坚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原标题:龙岩市光伏产业扶贫奖补办法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网
龙岩市光伏产业扶贫奖补办法
为规范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的奖补程序,确保奖补资金准确及时到位,引导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扩宽增收渠道,加快脱贫步伐,根据《龙岩市脱贫攻坚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对象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联合或独立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与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入股或资产收益分配协议的光伏发电项目。
二、奖补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联合或独立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每千瓦奖补1000元;与10户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签订入股或资产收益分配协议的光伏发电企业,按贫困户所占容量比例每千瓦奖补1000元。
三、奖补形式
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助,奖补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
四、申报程序
1.奖补申报。项目建成并网后,由贫困户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交奖补申请。申报材料包括:(1)贫困户书面申请材料;(2)项目备案或报备、电力部门提供的并网证明、项目入股或资产收益分配协议等证明材料;(3)所在县(市、区)、经开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乡镇初审。各乡(镇)接到申报材料后要对申报对象、申报内容进行核实、认定,并于每季度10日前上报所在县(市、区)、经开区扶贫办、发改局审查(扶贫办主要负责申报对象审查,发改局主要负责申报内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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