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加快建设低碳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75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原标题:文成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网
文成县人民政府
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
文政发〔2016〕136号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能源结构,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提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加快建设低碳县,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75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大力推广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断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模,鼓励和推进县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和重点用能单位及居民屋顶应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18年,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0兆瓦。
二、建设模式
(一)企业(居民)自建模式。企业(居民)提出建设申请,申请通过后由企业(居民)或委托第三方自行建设,项目建成并网后给予电量补贴。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与建设意愿的企业(居民)协商达成协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运营。企业(居民)享受双方规定的电价及其他优惠,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享受政府电量补贴。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在约定的投资回收期后将产权无偿移交企业(居民)。
(三)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由当地政府结合新农村建设、抗震安居、农房聚集改造、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廉租房等工程,以及实施“平改坡”项目,统一组织建设光伏发电设施,按其建成并网后发电量予以补贴。
(四)租赁屋顶建设模式。在当地政府牵头协调下,光伏发电建设运营企业与屋顶所有者签订屋顶租赁协议,集中连片建设光伏发电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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