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扎兰屯市光伏扶贫项目评优的相关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项目科学、合理实施,按照呼伦贝尔市能源局要求,近期我市对相关企业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与扎兰屯市光伏扶贫项目评优的相关企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6】10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项目科学、合理实施,按照呼伦贝尔市能源局要求,近期我市对相关企业光伏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开展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求项目投资方提供下列资料:
1、当地注册公司资本金证明;
2、实缴注册资本金证明;
3、经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及财务现金流量表;
4、光伏工程建设业绩及运行情况说明。
二、项目评优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
联系人:发改局 包哲 联系电话:3211519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1日
作者: 来源: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