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对我省已取得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规模指标的项目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你市上报的光村镇雅儒村海得新能源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用地实际为湖泊水面,不符合2017年度海南省普通光伏电站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该项目2017年度普通光伏电站规模指标。请通知业主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项目备案注销手续。
特此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