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发改局发布了《关于同意第二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东发改函〔2018〕975号》,此文件是针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报来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报送第二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的相关回复。
根据公式名单显示,此次共计301个项目总容量4669.605kW获批复,全部为居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据了解,这是继823号文之后,为数不多的继续批复户用光伏电站备案的省市。
文件全文如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
报来《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关于报送第二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资料的函》(东电函〔2018〕1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第二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意见如下:
请根据《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管理办法》(东发改〔2017〕770号)要求,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