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能源领域的基础性法律,能源法经前后两轮征求意见,延宕十余年至今尚未出台。5月8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召开在线专家座谈会,多名资深能源法专家就能源法顶层设计、制度框架等话题发表
见解。本刊作为支持媒体应邀参会,并就重点问题对部分专家进行了独家采访。
石少华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长、原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司副司长(巡视员)
吴钟瑚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顾问兼学术委委员、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
周凤翱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教授
陈兴华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方工业大学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
吴姜宏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副主任、国家电投总法律顾问
肖国兴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主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宋燕妮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巡视员
万 欣
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会员、中国海洋石油公司法律支持中心金融分部经理
亮点突出 作用明确
《能源评论》:与2007年公布的那一稿相比,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亮点有哪些?
石少华:值得肯定的是,此次征求意见稿比以前的版本有很大的进步,几个重点问题都比较符合当前的实际。比如,对于能源法的定位,目前形成的共识是属于能源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此外,关于法律制度的设计,在此次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一些基本的制度,比如战略和规划、开发利用、加工转换、市场能源安全、科技创新、国际合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追究等。对于多年来争论比较大的与能源单行法的关系,此次征求意见稿也在主要方面给予了界定。
吴钟瑚:此次的征求意见稿非常突出的一点就是,能够化繁就简,在篇章设计、谋篇布局方面比较合理,能突出重点领域制度的设计和主要规范的制定,比如对战略规划做一个专章设计。
肖国兴:与2007年的那一稿相比,这一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优点是,把逐步成熟的政党政治作为立法的宗旨,比如“四个革命,一个合作”、高质量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等。
《能源评论》:在开门立法的背景下,公众对能源法期待较高,该如何客观评价能源法的作用?
石少华:能源法不是百科全书,它要解决一些重大问题和原则性、制度性、引领性规定,还要解决能源单行法无法解决的问题。
吴姜宏:这次征求意见确实反映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的精神,这是继原国家能源办2007年征求意见后时隔13年再次征求意见,但也反映出能源法出台的艰难、中国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的脱节、法律作用的尴尬以及征求意见稿本身的问题。我依然坚持
的观点是,如果能源法只是能源战略或者能源政策的宣示,而非规范行为的准则,不出台也罢,就是出台了也难以发挥预期作用。
周凤翱:能源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定位,不仅仅是基本法,也是一部协调法,需要协调煤、电、油、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能源节约、能源污染产业之间法律上的有机衔接。解决单行法之间内容调节不到的问题,这是能源法的一个重要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没有能源法,则无法保障能源行业对国家能源战略的遵照执行,因为能源战略、能源规划均不是法律文件,不能高于法律。因此,能源法的定位就要加上协
调法和统一法。能源法立法的目的至少应包括保障能源革命和能源治理、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实施能源战略和规划、确定能源开发利用环节不同能源品种的基本原则以及促进能源产业低碳发展等内容。
需坚持原则 重在落实
《能源评论》:此次征求意见稿还有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肖国兴: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不足之处在于,给人一种高开低走的印象,并没有把相关战略落实到具体制度中去。建议相关部门下一步更多地去研究制度设计怎么去准确、完整地反映政党政治要求,在立法上得以体现。我们渴望这一部法律早日出台,但更渴望这一部法律的出台能够为能源发展、能源转型和能源革命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吴姜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问题。一是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方面,由于能源牵涉行业众多,既要从能源单行法中提取能源共性的特征,又要从其他相关法中找出跟能源相关的条款弄在一起,要避免能源法成为大杂烩。二是法律的规范性不能缺失。征求意见稿通篇充斥着宣示的条款,是能源战略或者能源政策的宣示。同时,征求意见稿对法律责任一章,缺乏对所有的义务行为和禁止行为作出法律责任的规定,而且有些条款在刑法当中也缺乏相应的条款。三是解决主体及其职责不清的问题。应明确规定哪些是国家行为,哪些是主管、监管部门行为,哪些是企业行为。四是避免概念不清或者概念混乱。五是解决表述重复的问题。
吴钟瑚:现在的稿子多是从内容出发,需要进一步瘦身。首先应该突出能源法独到的立法特点,要删减相关法中涉及的内容,比如能源安全应该只在能源的非常规安全方面进行规范,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安全生产。比如,加强应急制度、储备制度,特别应该突出电力跟石油天然气管网的运行安全,这方面要加强内容安排。其次,我们应该提出一个引领能源未来的科技创新的主张,去打造引领能源未来的创新领域、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能源评论》:在未来的修改过程中,有哪些原则和方向应该坚持?
肖国兴: 无论是国际能源署(IEA)的判断,还是我国的能源革命战略,都表2050年之前人类的能源结构一定是多元化的,能源来源是多元供给、多能互补的,短期内化石能源不可能被替代,我们要做的是不断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份额,使其成为一种市场要素。因此,需要增加关于产权设计条款,尤其是应该明确在能源领域实行多元化投资产权制度。同时要注意,高质量发展实际上是要从强调单要素的效率过渡到全要素(资源、资本、劳动、技术、环境容量等)效率,需要考量全要素生产率,一定要综合考虑资源配置效率、信息对称性以及利益之间怎么去平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