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相关部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两省一市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支持政策》),为推动长三角区域实现生态和发展有机结合构建更加细化具体的政策框架。
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土地开发机制不同、要素成本不同、地方财税分配比例不同,我国的经济发展格局呈现分散化,地方经济发展多以地方政府的规划来引导和布局。要想实现跨区域合作,就首先需要一个统一且能够指导两地发展、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承载着一项特殊的使命,就是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前提下,探索出一条区域协同发展的新路,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域一体化合作贡献“中国经验”。
此次出台的《支持政策》突出了“政策从优”原则,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可以在地方试点的,支持一体化示范区集中落实、率先突破、系统集成。通过赋能赋权,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和重大改革集成,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
《支持政策》围绕改革赋权、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新基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要素流动、管理和服务创新、组织保障8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赋予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和必要的管理权限。不仅让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分享,还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的具体授权,明确执委会享有省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以及联合两区一县(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和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权。
加速发展区域绿色经济
按照绿色发展理念,在必要的要素投入基础上,依靠更有经济密度、有质量和含金量的产业,实现区域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对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意义深远。示范区总体规划公示中提出,建设总规模将控制在758.8平方公里以内,开发强度控制在32%,同时注重控制建筑形态,制定了“小尺度、低高度、中密度”的要求。
“示范区是江南水乡,湖荡密布、古镇错落,定位是生态绿色,要实现一体化,更要实现一体化发展。”长三角区域合作办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表示,示范区不能依靠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来发展,要在保护好江南水乡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植入一些与生态发展基底相匹配的、真正的生态友好型产业,实现有风景的地方要有创新经济。上海青浦金泽地区华为研发中心、浙江省祥符荡科创中心、江苏省汾湖新城高新产业发展等都是基于这样的考虑进行规划布局的。
为了优化空间布局、强化用地保障,《支持政策》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明确指出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由省(市)以上统筹安排,并建立周转期不超过5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在耕地保护方面,为合理解决好用地空间问题,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并探索建立耕地占用承诺补充机制。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方面,鼓励混合用地,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
着力打破要素流动壁垒
区域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最大难点在于如何打破“行政区经济”束缚。形成统一高效的市场体系,努力减少内耗性竞争,提升协同性、紧密度,是打破要素流动“隐形壁垒”的关键。《支持政策》中提出了合计13条涉及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要素流动、管理和服务创新的内容和任务。将充分释放长三角大城市要素禀赋和经济空间集聚所形成的规模报酬递增潜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
今后,示范区内将进一步通过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促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通过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探索“揭榜制”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机制。通过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通过加快推进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建设,放宽外国高科技人才相关限制,提供稳定的工作许可预期。
“要在生态绿色、做好保护的基础上推进发展,重要的是要在经济形态上、产业的高级化上做文章,这都需要高端要素的集聚,创新的要素、人才的要素形成资源叠加、推进产业集聚,从而形成协调发展的聚合优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陈建忠表示,今年5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支持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文件,与本次的《支持政策》目标一致,成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联手棋。浙江嘉善县目前存在缺空间、缺要素、缺平台和公共服务短板问题。希望借此帮助嘉善解决“三缺一短”问题,进一步提升嘉善县的发展环境。
推进长三角科创共同体建设
为促进长三角“智力共享”,《支持政策》推出了一系列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的开放政策。聚焦教育协同发展和资源共享,争取高水平大学在一体化示范区设立分校区、联合大学和研究机构,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探索跨省职业教育“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为加快“城市大脑”建设,《支持政策》提出要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明确一体化示范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推进内容,主要包括加快实施5G、千兆光纤跨区域共建共享,推进IPv6规模部署,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等。
上海市科委总工程师陆敏表示,一体化示范区科技部门通过示范区建设主动践行一体化、一盘棋的实践要求,开展了多维度的科技创新一体化先行先试,为长三角区域科创共同体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首先是推进科技政策的一体化,例如在示范区内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的通用通兑先行先试,推动示范区内的企业能够跨区域更加便利地使用长三角局域、全域内相关的科技服务和科技资源,探索建立财政资金跨区域结算机制。其次是初步建立了“1+3”的科技联合攻关机制。其中“1”是由上海市科委来牵头,“3”是示范区内一市二省的科技部门,聚焦生态环保、循环经济等领域,联合支持示范区内企业释放创新需求,开展新技术的攻关和应用,为后续长三角全域开展科技攻关开辟“试验田”。
在下一阶段,示范区将进一步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在国家和上海市以及其他省的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区的区位优势,主动布局,探索基地平台在建设过程中的体制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适合示范区生态绿色发展的创新要素高度集聚、高频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