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底,我国水电装机3.7亿千瓦、风电装机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亿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9.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达到42.4%,较2012年增长14.6个百分点;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
截至2020年底,我国水电装机3.7亿千瓦、风电装机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2.5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2952万千瓦,分别连续16年、11年、6年和3年稳居全球首位。
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相当于替代煤炭近10亿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17.9亿吨、86.4万吨与79.8万吨,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与此同时,随着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发电成本持续下降,近10年来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千瓦平均造价分别下降30%和75%左右,产业竞争力快速提高。
为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格局将呈现什么样的新特征?
人民日报:清洁低碳,能源结构这样转型
——“大规模”,到“十四五”末,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例将超过50%。
——“高比例”,到“十四五”末,预计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占比将达到2/3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占比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主体。
——“市场化”,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从今年开始风电光伏发展将进入平价阶段,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和竞争化发展。
——“高质量”,“十四五”将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既实现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也实现高水平消纳利用,更加有力地保障电力可靠稳定供应。
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一定程度上“靠天吃饭”,具有波动性、间歇性等特点,未来大规模高比例接入,如何保障电力稳定供应并且实现高水平消纳利用,是业内比较关注的问题。日前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对此,国家能源局接下来将通过着力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发展的电力产供储销体系、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推动源网荷储的互动融合、加大新型电力系统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来确保电力稳定供应。
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方面,在发电侧,要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此外,要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
多元化发展非化石能源
我国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十三五”时期,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2.1%提高到15.9%,平均每年提高了0.76个百分点。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意味着今后10年平均每年要提高0.9个百分点,相当于平均每年要增加非化石能源大约7000万吨标准煤。
接下来,国家能源局将发挥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多元化发展非化石能源。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坚持生态优先,以西南地区、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为重点,开发建设水电站;锚定2030年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同时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除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之外,还将大力推行绿色用能模式,采取更加严格的能耗标准,支持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非化石能源替代和用能方式改变。推动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取暖、炊事用能等方面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从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生力军成长为碳达峰碳中和的主力军,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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