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能源局组织编制的《国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规划》正式印发,该《规划》将主要印发给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能源局)以及有关能源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规划布局。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能源发展实际,按照《规划》提出的“十二五”期间重大能源试点示范内容,配合选择和确定能源技术与装备示范的依托工程,推进相关示范工程建设。积极争取首台(套)设备应用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能源技术创新和应用转化。
二、落实研发任务。国家能源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能源科技创新中要积极开展能源技术创新和装备研发,依托重大能源示范工程进行能源技术与装备的试点示范,落实《规划》中提出的各项技术创新任务。
三、发挥主体作用。各重点骨干能源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在新一轮能源技术革命中的责任和义务,发挥自身在能源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大能源科技自主创新投入,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能源技术和自主品牌的重大能源装备比例,提高企业在国内外能源市场的竞争能力。
四、适时调整完善。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发展要求需对《规划》进行必要修订和调整的,由国家能源局统一协调、完善和实施。
据悉,这是中国国家能源局成立后发布的第一部规划,也是中国第一部能源科技规划。《规划》划分了4 个重点技术领域:勘探与开采技术、加工与转化技术、収电与输配电技术和新能源技术,并将采取“提效优先”的原则。
同时,《规划》还明确了中国2011 年至2015 年能源科技的发展目标,在上述4个重点技术领域中确定了19个能源应用技术和工程示范重大专项,并制定了实现发展目标的技术路线图,针对重大专项中需要突破的关键技术,规划了37项重大技术研究、24 项重大技术装备、34 项重大示范工程和36 个技术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