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四个专题规划正式发布,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更大规模发展的新阶段。
在8月6日召开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座谈会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长王骏指出,《可再生能源规划》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与政策扶持相结合、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规模开发与产业升级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
“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年利用量达到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2015年各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指标是:水电装机容量2.9亿千瓦,累计并网运行风电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210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累计集热面积4亿平方米,生物质能利用量5000万吨标准煤。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组织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200个绿色能源县、30个新能源微网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
王骏在座谈会上强调了做好规划实施的重要性。他指出,要围绕2020年国家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和国家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水电发展要重点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水电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水电开发的政策。风电发展重点是解决好接入电网和并网运行消纳问题,要通过开展电力需求响应管理,完善电力运行技术体系和运行方式,改进风电与火电协调运行,特别是要通过风电发展与当地供热、居民用电等民生工程、农田水利等农业工程相结合,扩大风电本地消纳量。同时,要加快发展没有电网制约的中部、东南部地区的风电,以及分散式接入风电,开辟风电发展更多途径。太阳能发电发展主要方式是就近接入、当地消纳,特别是要发展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电网企业要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做好并网运行服务,通过发展智能电网等技术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提供支撑。生物质能利用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做好资源评价、合理规划,有序发展生物质发电,积极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完善生物质气化供气,更主要的是进行生物质梯级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物化工,并结合生物质发电、沼气等形成生物质综合利用体系。
据了解,国家将组织100个新能源示范城市、200个绿色能源县、30个新能源微网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综合示范区,同时,还将积极推进地热能、海洋能等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