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多哈气候大会8日谢幕,“强制”通过了对《京都议定书》的修正案,达成了对其第二承诺期的相应安排;在长期合作行动轨道上,达成了对资金、技术等重点问题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大会同时对2015年的新全球气候协议制订了工作计划,以及损失损害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四项决议,最终达成了多哈一揽子协议,避免了无果而终。如何解读这一成果?未来谈判走向何方?多哈之后,国际社会聚焦于2015年,我们准备好了吗?
“防火墙”保住了
原计划7日闭幕的多哈气候大会,由于草案无法使每个国家都满意,加时24小时磋商后,仍在俄罗斯等国家坚持将“热空气”过度到《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问题上,阻碍大会进程。磋商无果后,大会主席在2分钟内以无人提出反对意见为理由,大会“强制”通过一揽子协议。大会主席的做法受到了除俄罗斯之外的所有缔约方的支持。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副主任、与会谈判代表邹骥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多哈大会最大的成果是通过京都议定书修正案,即第二阶段承诺期。
他表示,《京都议定书》是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公约来制订的,反映了公约的原则和机制,《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等问题正式敲定,表明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进程在多哈实现了平稳过渡,特别是反映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像一堵“防火墙”,为发展中国家赢得了时间与空间。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逻辑是:工业化国家在过去几十年到100多年经济发展过程中,已经排放了太多二氧化碳,他们是造成当前问题的罪魁;发展中国家不该承担这个责任,他们还要发展经济,其发展速度不应该受碳排放限制。显然,这个机制能够保留下来,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特别有利的。
同样,对欧盟来说,《京都议定书》二期是否能够顺利衔接将会极大影响到欧盟碳市场交易的未来。
“拒绝将‘热空气’过度到《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她会影响到环境的完整性,相当于再次降低第二承诺期的减排目标;同时也将影响《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效力。”邹骥说。
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存续与否,也事关一个产业的兴衰。11月25日,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主席段茂盛在“京都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的报告,截至11月,已注册了5000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项目投资2000多亿美元,为发达国家减排节省了40亿美元成本,促进开发了110GW可再生能源。以我国为例,截至12月,我国共有2711个清洁发展项目成功注册,占东道国注册项目总数的52.09%。这组数据说明,我国发展清洁能源,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获取了一定的资金回报。
资金仍然只是画饼
不仅仅自身减排不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转让技术的政治意愿同样不足,这是今后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主要障碍。由于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使贫困国家尤其是小岛屿国家更加迫切的关注扶植资金,而不是减排目标。
发展中国家对资金援助在气候变化谈判中依据的基础是,自工业革命的一百多年以来,发达国家向大气中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和其他的温室气体。这些累积的温室气体是引起气候变化的主要人为因素。发达国家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和道德义务,向受到损害的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在多哈,大会决议重申发达国家须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支持,并在2020年前实现“绿色气候基金”每年入款1000亿美元的目标。但没有一个发达国家有意愿达成共同的承诺来确保公共资金的标准有所增加。只有一些发达国家承诺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如,德国、英国、瑞典、丹麦等欧洲国家已经为此编列预算,目前这部分资金的规模不到700亿欧元。而美国“一分钱也没有承诺”。“毫无疑问,这个数字和具体需求相距非常远。”
对于提供资金支持,欧盟试图把这把火引向中国。也引发了传统的南北阵营界限不断模糊,主要谈判力量重新进行了排列组合。
譬如,国际航空航海碳排放量的份额占总排放量不到3%—5%,而发达国家把问题的焦点放到这个上面,在文本草案上提出用碳税来加强行业减排,并用其资金支持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
外交部官员、气候谈判代表高风告诉南方日报,如果要征税就会转嫁到中国政府或者是中国消费者身上,把中国的钱给小岛国联盟,发达国家就相当于是“我请客,中国买单”。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对立起来。这显然是与中国的利益相悖。经过艰难的谈判,关于行业减排的内容,在文本草案中被删除掉了。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资金,在多哈大会达成的另一个微弱的成果是,通过了《解决气候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因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损坏方案》,这是发展中国家首次得到了此类的保证,也是首次将气候变化损失损坏纳入到国际法律文件中。
但关键的几个问题仍然没有答案,譬如补偿资金来源,是从现有的人道主义援助和灾害预算还是其他渠道。因为美国是先进主要的人道资金贡献者,这次美国对此方案的强烈反对,会影响到相应的融资安排。另外,很难区分某个灾害是气候变化引起的还是普通的自然灾害。再有就是执行机构的问题,发展中国家希望建立一个新的组织,用来协调相关事宜,可遭到强烈反对,并要求使用现有的国际机构执行。所有的问题都将留到下一届气候大会上进行讨论,届时必须解决融资渠道等重要议题以更好地实施此次决定的方案。
不负责的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在多哈的整体表现相当糟糕。曾经被看作是气候领袖的欧盟,这次面对成员国内部在提高减排目标和“热空气”问题上的分歧,态度软弱,没能守住《京都议定书》的环境底线。譬如,欧盟保留其在1990年水平上减排20%的目标,但它目前已经实现了18%的减排目标;澳大利亚更是定了与1990年排放水平几乎持平的极弱目标。这些都增加了到2020年持续“锁定”高排放、高污染的危险。
美国以及逃离《京都议定书》的加拿大、不加入第二承诺期的日本、新西兰等国,不但拒绝接受提高减排力度和透明度方面的要求,同时还阻挠气候资金、绿色技术转让等谈判的进展,一如既往地游离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阵营之外。
在多哈大会前后,多个国际机构发布了最新科学报告。联合国环境署的《排放差距报告》指出,各国的减排承诺与实现控制升温2摄氏度的目标之间,存在着80亿-130亿吨碳的差距,而2011年全球总排放已经比2020年需要达到的水平高出14%。世界银行的最新报告更是警告说,“除非对气候变暖采取更多行动,否则全球温度将在本世纪末再上升4摄氏度……这将使得沿海城市和穷人面对灾难性后果”。就在大会第二周谈判期间,菲律宾经历了今年以来的第十六次特大洪灾,导致几十人死亡,四万多人流离失所。
对于在应对气候变化的消极,国际NGO联盟四次给美国颁发的“化石奖”,这个带有黑色幽默的奖项主要颁发给那些在应对气候变化上最不积极的国家。但美国丝毫不为所动。
■交锋
中美的立场与差异
“公平但有区别的责任”界定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公平的碳排放权利,但情况正在悄悄发生变化。
自德班气候会议以来,国际气候谈判“三轨”并进,即《京都议定书》(KP)、长期合作行动组(LCA)和“德班增强行动平台”(ADP)。在多哈大会上,结束了KP和LCA两轨,推进新的谈判机制ADP。即,决定到2015年时达成一个涉及所有国家的有关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协议。
大会主席敲锤通过的“德班增强平台”决议并不厚,她只有薄薄的一张纸,但那些写在文本草案上的字句,每一笔增删背后都是一场激战。
7日晚上,“德班增强平台”主席敲小锤子一条一条地通过各缔约方提交大会提议,以期形成文本草案,中国政府代表团首席谈判代表苏伟多次在主席敲锤之前按了发言按钮,提出反对意见,为发展中国家争取权益。
譬如,关于2013年3月1日前德班增强行动平台邀请缔约方向秘书处提交与ADP工作有关的议案、观点和信息的条款,包括适应、减缓、资金、技术、能力建设。争论焦点在于:“ways of defining and reflecting undertakings”, 中国坚持“undertakings”太模糊,应改为:“commitments and actions” 。
但美国的首席谈判代表坚持说,“undertaking很好啊,改commitment这种生硬的词容易引起争斗。”
苏伟再以幽默方式回应美国想要逃避责任的借口。“我不明白为什么巴厘路线图里的用词在德班平台中就不能使用了,如果是这样,是否巴厘里所有单词都不能用了?我们支持‘使用一系列承诺和行动’更好,而不是模糊的‘undertakings’。”全场即刻响起掌声。
一番争执后,当大会主席最后确定改成公约里的词,用“commitment and actions”。并宣布大会散会,谈判代表们走出会场时,已是凌晨4点多。
苏伟为什么要坚持用“commitment and actions”?外交部官员、气候谈判代表齐大海告诉南方日报记者,上述两个词都是承诺的意思,但是“undertakings”表示我有一种责任去做什么事情,如果用这个词,就模糊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而用“commitment and actions”属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里面固定的词汇,界定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否认中国是发展中国家地位,许多发展中国家也质疑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定位,指出不能拿着1992年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来衡量当今社会的情况。事实上,在多哈会议上,发达国家淡化其历史责任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倾向进一步明显,表现在不仅仅是上述一个案例。
以中国为代表的基础四国(巴西、印度、南非、中国)认为,虽然他们经济体量大了,但人均GDP和发达国家还有鸿沟,还有大量人口处于“日均1美元”的贫困线下;虽然排放增量明显,但历史累计排放占比不高,人均排放不足美国的四分之一。他们现在的排放属于“生存排放”和“发展排放”,和发达国家的“奢侈排放”不可同日而语,必须区别对待。
显然,直面2015年,全球气候协议制订新的工作计划,中美将继续博弈“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