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刚刚落下帷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而应对气候变化无疑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已通过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展开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等努力开始探索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制度。扩大气候融资规模、提升气候融资效率正是这些努力共同想达致的目标。
笼统地说,气候融资是应用于减缓和适应项目并直接产生减排和适应成果的资金。对中国而言,气候融资分为国际气候融资和国内气候融资。目前,中国气候融资的重要来源是以双边和多边金融机构赠款和贷款为主的国际资金、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国内公共资金、以CDM为主的国际碳市场、以信贷市场和股权投资市场为主的传统金融市场以及企业直接投资等。
气候融资问题重重
尽管中国近年来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大量资金投入,但是,目前主要的融资渠道或面临资金规模萎缩的风险,如国际资金和CDM资金;或面临大幅增加投入规模的资金困境,如财政预算;或仍处于没有完全发挥融资潜力的阶段,如传统金融市场。因此,现在,如何成功进行气候融资,仍然是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瓶颈问题。
从国际上看,欧美经济危机导致各国纷纷开始推行财政紧缩措施,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气候资金的承诺恐难落实。在刚刚闭幕的多哈会议上,对于发展中国家重点关注的资金来源、资金数额以及股份责任分担等问题仍未得到明确,只是含糊地说明资金将来自发达国家,同时也来自其他的公共和私人部门。尽管一些发达国家承诺向“绿色气候基金”注资,但迈出实际步伐的还没有一个。目前,“绿色气候基金”仍是空壳。
具体到中国,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日益提升,发达国家给予中国发展援助的意愿和规模也有所降低,多国纷纷宣布拟削减对中国的发展援助,这势必会影响到国际气候资金的供应。与此同时,国际碳市场的资金来源渠道也渐趋收紧。多哈会议已就2013年起执行《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且承诺期时限为8年达成一致,但日本、加拿大、新西兰等发达国家仍未接受第二承诺期,大会也没有就发达国家减排指标做出具体规定。从CDM市场发展的角度看,没有实际的减排目标,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没有有效的抵消措施,就无法形成活跃的市场。
此外,中国CDM项目最大买家交易市场欧盟ETS碳价低迷的现状,以及只从最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购买CER的改革措施,也将大幅缩减国际碳市场流入中国的资金规模。
从国内来看,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可获得的资金数额远远小于减缓、适应以及“软实力”建设等方面的基本资金要求。目前我国公共财政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可取得的特定收入包括CDM项目的国家收入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关键的公共财政资金还没有直接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资金收入,这也增加了公共财政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压力,导致了用于气候变化领域的财政资金比例难以获得可持续增长。
而由于市场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以及国内气候金融顶层设计缺乏、政策激励信号不明确,在气候融资领域,传统金融市场的资金仍处于“观望”阶段,气候相关项目并不是投资热门领域。虽然银监会大力推动绿色信贷的发展,但绿色贷款占贷款总量的比重仍然不高;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市场规模也相对较小,气候相关的项目和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然难以摆脱融资困难的困局。
多管齐下应对融资难
相应地,要突破气候融资瓶颈,需从如下方面进行努力。
最重要的是拓宽融资渠道,要逐步扩大应对气候变化公共财政投入,设立“应对气候变化”预算支出科目和专项资金。除充分利用现有财政收入外,也可尝试拓展新的收入来源,例如征收金融交易税,碳市场配额拍卖收入,减少或取消对传统化石能源的补贴等。应推动金融市场支持节能减排,给予金融机构相应的激励政策,并考虑将绿色信贷政策上升为约束性制度安排。还应积极争取国际气候资金,稳定现有多边和双边气候资金来源渠道,积极介入绿色气候基金框架的设计和运营,同时开拓一些新的双边合作机制,将气候变化作为双边合作的重要领域。
当然,特别是对政府来说,资金的使用机制需要创新。除传统补贴/奖励、税收优惠、支持担保、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外,政府亦可尝试建立“气候投资银行”或“气候投资基金”等更多创新性的公共资金使用方式。且可通过政策或监管措施来激励金融创新,引导不同类型的传统金融机构去开发多样化的气候融资贷款产品,逐步发展气候债券产品,积极支持国内碳金融产品创新,发展碳效率指数,推动行业内的碳效率竞争等。
资金的投向也要更趋科学。当前气候资金主要投向减缓气候变化的行动和努力,但适应领域、“软实力”建设、气候政策顶层设计、体制机制研究、温室气体排放量统计核算体系、人才培养、公众意识培养等均需要资金配套与支持。在此基础上,还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市场方式,完善价格信号形成机制,从而以最低的成本实现节能减排。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