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太阳能发电收购制度是大成功还是大失败?

2013-03-21 11:42:30 太阳能发电网
      2013年3月1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公布了截至2012年12月的日本采用可再生能源的情况。说是可再生能源,其实多半为太阳能发电,该报告的内容也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中心。报告显示,2012年度日本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认定量”很可能会被载入史册。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截至2012年12月的认定量达到了4.7G

   

  2013年3月13日,日本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公布了截至2012年12月的日本采用可再生能源的情况。说是可再生能源,其实多半为太阳能发电,该报告的内容也是以太阳能发电为中心。报告显示,2012年度日本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认定量”很可能会被载入史册。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截至2012年12月的认定量达到了4.7GW,而且在2013年3月底之前有望进一步大幅增加。2012年,除德国和意大利外,美国及中国也在大幅增加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安装量。日本的太阳能发电也与这些国家一样,可以说已经“起飞”。

  顺便提一句,认定量是指,基于日本2012年7月启动的“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置者向日本经济产业省的地方机构——经济产业局申报的预定装机容量。其中,有的系统即便获得了认定,也要在2年~3年后才能实际投入运转,因此这些认定量不能直接算作2012年度内投入运转的装机容量。

  不过,2012年底之前获得认定的系统大多要不了多少时间就能投入运转。具体来说,数十MW或更大规模的系统从整体看很少,平均规模为100kW左右。这种规模设置无需太多时间。此外,FIT制度的收购价格只有在获得认证,并与电力公司签定并网协议后才能享受。如果与电力公司在2013年4月以后签订协议,在出售电力时就不能享受42日元/kWh的高收购价了。

  收够价格是否合理?

  德国等在太阳能发电方面已经起飞的国家或地区,大多都实行了FIT制度。收购价格的设定是FIT制度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收购价格过高,设置量就会激增,导致普通家庭的电费负担加重。就像是投球,要想将球投到最远,就要有最佳的投掷角度,如果向接近正上方的方向投掷,球就会落回眼前而失败。当然,如果收购价格过低也会影响设置进程,起不到促进设置的作用。

  西班牙就是因为收购价格过高而遭到失败的代表。西班牙最初设定的收购价格非常高,导致太阳能发电系统的设置量在2007年~2008年出现爆发性增长,因此第二年西班牙不得不大幅压低设置量,导致一度膨胀的市场急速萎缩。

  成功的范例,笔者认为非德国莫属。德国近20年来一直在推行包括FIT前身的促进措施在内的太阳能发电系统扶持制度,大规模的设置实际上是从近4年才开始的。德国于2005年~2006年设定了大约70日元/kWh的高收购价格,但市场反应略显迟钝,得益于此,实现了市场扩大与系统价格及收购价格下降的较平衡的发展。从德国联邦太阳能产业协会(BSW-Solar)的资料来看,FIT价格的下降与系统价格的下降走势非常吻合。

  虽然也有部分观点认为德国的FIT是失败的,但这些观点大多未能明确指出哪些方面存在失败。作为太阳能发电促进措施及能源政策,德国的FIT尽管是全世界的首次尝试,但仍然取得了巨大成功。德国在2012年底之前设置的太阳能发电系统规模达到约32GW,而全球总装机容量超过100GW,德国实际上占到了其中的1/3。这一结果得益于德国包括风力发电等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占到电力总需求量的25%以上。虽然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发电量只占到电力总需求量的5%左右,但在夏季削减用电高峰方面发挥出了巨大威力,促使化石燃料的价格出现下降。因此,用电大户也受益颇大。

  德国太阳能电池厂商几乎全军覆没

  当然,也不能说德国的太阳能发电情况一片大好。其中一个问题就是,德国太阳能电池厂商几乎全军覆没。中国企业的太阳能电池席卷德国市场,将众多德国厂商逼入了破产或出售的境地。FIT制度的目的如果只在于加强国内太阳能发电面板厂商,那么它的确是非常失败。

  不过,如果站在更高的角度,将德国的FIT作为产业振兴措施来看,可以说还是成功的。德国的太阳能发电系统产业规模约为40万人,而德国的汽车制造业规模约为80万人,因此可见其规模之大。在德国的太阳能发电系统的价格中,太阳能电池占到1/2左右。也就是说,即便所有的太阳能电池均由中国企业来制造,太阳能发电系统剩余的一半市场被德国产业界掌握。实际上,在太阳能发电系统不可缺少的功率调节器方面,德国SMA Solar Technology公司就掌握着全球4成份额。

  FIT制度是取得了成功还是遭到了失败,其结论会因如何看待效果而存在很大不同。“失败论”普遍认为德国的FIT收购价格被大幅拉低,但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FIT制度的前提原本就是随着市场的形成促进系统价格的降低,并随之降低收购价格。原来的扶持措施因补贴的缘故存在系统价格居高不下的课题。像德国这样,在设置量增长的同时降低收购价格,就意味着FIT制度获得了巨大成功。

  德国将在太阳能发电的累计装机容量超过52GW时停止受理新的FIT申请。其原因也不是该制度的失败,而是因为没有必要再扶持。德国已经出现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发电成本与电力的市场价格基本持平甚至有些还更低的状况。这正是FIT的目的所在,达到目的后停止实施,其实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如今的日本尤如4、5年前的德国

  那么,日本的情况又如何呢。日本将2012年度的收购价格定为42日元/kWh时,力推太阳能发电的人也纷纷表示这一定价过高。在2012年底,德国小型系统的收购价格为17.9欧分/kWh(约22日元/kWh),大型系统为12.39欧分(约15日元/kWh)或以下。与之相比,日本的定价的确有点高。

  不过,数年前德国FIT制度的收购价格相当于70日元/kWh或以上。某日本技术人员说,“如今的日本就是2008年时的德国”,这样看的话42日元/kWh的价格就不算太高了。

  顺便提一句,对日本的系统价格进行细分的话,太阳能电池占整体的3成左右,剩余的7成大多为施工费。因此不能仅从太阳能电池的价格来认定收购价格的高低。高施工费源于日本的高人工费、工程承包商规模小以及各种规定等日本的特殊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与日本农业存在的问题相似。

  可以说,日本的太阳能发电系统今后面临的重大课题除了放宽规定以外,还包括巧妙地控制FIT的定价、充分降低施工费等。

 



作者: 来源:日经能源环境网 责任编辑: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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