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宪淦:光伏上网电价降幅合理 0.75元不太低

2013-03-22 10:37:18 太阳能发电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提出了新的实施方案。   针对大型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意见稿》针对四类地区给出了四个不同的上网电价,分别是: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树Ⅰ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为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的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提出了新的实施方案。
  针对大型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意见稿》针对四类地区给出了四个不同的上网电价,分别是: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树Ⅰ类资源区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新疆、宁夏、内蒙古、青海西宁、甘肃嘉峪关等Ⅱ类资源区为0.85元/千瓦时;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承德等Ⅲ类资源区为0.95元/千瓦时;其他地区仍然为1元/千瓦时。这表明今后光伏上网电价将从一刀切的1元/千瓦时,改为分四大资源区区别定价。
  分资源区定价体现了国家对光伏发电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调控。全国政协委员、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宏江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时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和能源需求是 “东强西弱”,而可再生能源发展是“西强东弱”。西部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较好、开发成本低,在现有政策补贴激励下发展快;而中东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开发成本高、补贴不到位、发展慢。
  他指出,现有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对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差异重视不够,
  采取一刀切或差异较小的定价政策,实质是鼓励用电需求低的西部地区快速发展可再生能源,造成投资浪费和电网安全隐患;制约了用电需求高的中东部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加剧了电力短缺的紧张局面,影响了能源规划的科学实施。
  本次公布的《意见稿》调低了光伏发电速度较快、规模较大的西部地区上网电价,对中东部地区仍然维持1元/千瓦时的上网标准,意图解决光伏发电区域发展不平衡的产业弊病。
  然而整体来看,本次公布的光伏上网电价呈现下调态势,显然低于市场预期。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却并不这么认为,他表示,这次出台的分类电价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经过科学调研后制定的一个标准,“有些光伏发电企业觉得这个电价定得低了一些,但政府既然定这么一个价位,它肯定是经过全局考虑、周密调研后得出的。”孟宪淦对记者说。
  孟宪淦指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的制定要参照总量目标,要和市场规模相匹配。光伏发电是政策推动,主要靠财政补贴,政府在制定规划时会考虑要补贴多少钱,因为补贴期限是20年,国家要根据总量目标来计算补贴总额。
  “现在国家对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的一个态度是要逐年降价,直到平价,也就是说支持的目的是不支持你,因为一个产业总得长大,你不能老要国家的钱,所以上网电价是一年比一年低。”孟宪淦对记者说。
  孟宪淦表示,虽然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调低了,但是国内投资光伏的成本也在下降,2009年投资1瓦光伏电站的成本是10多块钱,现在只有4块多钱,所以考虑到投资成本的降低幅度,上网电价下降的幅度是合理的。
  “2011年国家能源局对光伏发电实行特许权招标,当时上网电价已经降到7毛3了,但大家还是抢着做,两年过去了,最低电价还保持在7毛5的水平,不算太低。”孟宪淦说。
  业内专家认为,光伏发电是政策推动,它体现了环保的责任和义务,企业不能把光伏发电看做是一个暴利的行业,过分要求国家和社会来补贴,补贴太大会给国家带来负担,同时会引发社会的不满情绪。政府在制定上网电价时,也会考虑整个产业的承受能力,让企业保持合理的成本和利润。

 



作者: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责任编辑: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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