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配额分配博弈加剧

2013-08-13 10:29:35 太阳能发电网
原定的“6:3:1”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见时遭到部分企业强烈反对,经协商后将比例调整为“6.5:2.5:1” 在中国各光伏企业的龙争虎斗之下,7GW的欧盟配额分配再生变数。记者12日从业内获悉,原定的“6:3

 

  原定的“6:3:1”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见时遭到部分企业强烈反对,经协商后将比例调整为“6.5:2.5:1”

  

  在中国各光伏企业的龙争虎斗之下,7GW的欧盟配额分配再生变数。记者12日从业内获悉,原定的“6:3:1”分配方案在征求意见时遭到部分企业强烈反对,经协商后将比例调整为“6.5:2.5:1”,即65%的配额按照企业出口比例分配,其余25%和10%分配给抗辩企业和小企业。

  业内人士认为,方案生变对于既是对欧出口大户又是抗辩企业的英利、天合以及阿特斯等龙头企业而言影响甚微,它们仍将是最大受益者。

  根据欧盟委员会公告,从2013年8月6日起,94家中国光伏企业按照价格承诺协议可享受对欧盟出口硅片、电池、组件免征反倾销税。条件是,中国输欧光伏组件价格不得低于每瓦0.56欧元,每年总量不得超过7GW。

  欧盟是我国光伏产品的主要消化市场,为了抢食重新分配的蛋糕,中国光伏企业配额之争愈演愈烈。“现在各方都在发力,争取使这个分配比例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变化。”浙江某光伏企业人士表示,在价格已然设定下限的情况下,可以说是“得配额者得天下”。

  在经过数轮协商后,上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参与价格承诺的企业初步达成两点配额分配原则,一是谁应诉谁受益,二是要保护小企业的利益。这意味着,在94家参与价格承诺的企业中,有36家企业可以获得抗辩奖励。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国际贸易救济案件中,“搭便车”是很常见的现象,对于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抗辩企业来说,给予补偿奖励,本身也具有合理性。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奖励的比例定在多少合适?记者了解到,在近期的业内征求意见中,这也成为最集中的争议,不少企业提出,原定方案中奖励给抗辩企业的30%份额太多了。“当时说是参加抗辩的企业数量不能过多,所以就没让我们参加,现在倒好,分出了这么大一部分给少数企业,实在有些不公平。”一家未能入围抗辩奖励名单的企业抱怨道。



作者:王璐 孙韶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admin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