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第一轮输欧光伏配额分配完毕之后,第二轮分配方案将于近期出炉,而剩下10%的配额分配仍在激烈讨论中。
9月26日,中盛光电CEO佘海峰称,第二轮分配方案近日出炉,现在各家正在上报自家诉求情况,“如果不出意外,这几天结果就会落定”。
根据7月底结束的中欧光伏价格承诺谈判方案,从2013年8-6日起,94家中国光伏企业按价格承诺协议可享受对欧盟出口硅片、电池、组件免征反倾销税,条件是中国输欧光伏组件价格不得低于每瓦0.56欧元,每年总量不得超过7GW。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国光伏组件产能约为34GW,产量为21GW,以此计算,去除7GW后,将剩余14GW。
“第二轮分配方案即拿出25%的配额给参与抗辩应诉企业,即1.75GW。”佘海峰说。
在价格承诺谈判中,总计有94家中国光伏企业参与了抗辩。在此前的第一轮分配中,65%的配额即4.55GW给了上述94家企业,包括英利、尚德、天合光能、阿特斯等企业均入列其中。
事实上,此次分配方案较之第一次方案已有修改。此前拟定的分配方案为“631”比例,即60%的份额按历史出口数据而定,30%将分配给36家抗辩企业,10%则给予规模较小的企业。
而后该方案遭到众多光伏企业的反对而导致变更,新出炉的方案将分配比例更改为:6.5:2.5:1。
“25%给予36家抗辩的企业方案中,其中另有复杂内容。”佘海峰告诉记者,1.75GW的分配中,由于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组成的AFASE联盟拿到其中30%配额——因为四家企业一直呼吁行业参与抗辩,36家应诉企业拿到40%配额,剩下30%是当时欧盟参与应诉的技术谈判小组。
在“.5:2.5:1”的分配方案中,10%份额优先用于扶持出口规模较小企业和用于支持自有品牌、科技含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的光伏电池出口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