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双反” 光伏企业“弃” 美“从”欧

2014-06-12 12:50:56 太阳能发电网
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大棒最终还是落下了。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补贴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出口自美国的晶体硅产品获得了 18.56%至35.21%的政府补贴。   2011年,美国曾经发起过第一次“双反”调查,高额税率迫使中国

 

  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大棒最终还是落下了。

  6月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补贴初裁结果,认定中国出口自美国的晶体硅产品获得了 18.56%至35.21%的政府补贴。

  2011年,美国曾经发起过第一次“双反”调查,高额税率迫使中国光伏企业纷纷转道台湾曲线进入美国市场。英利内部人士则称,此次“双反”调查便是为了彻底“堵死”中国光伏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路。为了应对美国二次“双反”带来的市场萎缩,中国光伏企业已经开始考虑重启海外建厂计划。此外,欧盟市场或将重新成为光伏企业争夺的重点。

  2013年8月初,多家中国光伏企业与欧盟签订了价格承诺协议,中国企业承诺出口的光伏组件价格不低于0.56欧元/千万时,每年出口限额不超过7GW。

  经济观察报独家获悉,由于0.56欧元/千万时的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格,2013年中国光伏企业总共完成的欧盟配额不足50%。

  一家光伏企业高层人士称,随着进入美国市场的路被堵,考虑到出货量的要求,欧盟配额或将重新受到重视。

  


  初裁落锤
  6月3日,在中国光伏业的一片抗议声中,美国商务部公布了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的第二次“双反”调查的反补贴初裁结果。

  根据结果,美国商务部的初步裁定指出,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获得超额政府补贴,补贴幅度为18.56%至35.21%,远高于2012年裁定的14.78%至15.97%的补贴幅度。

  其中,中国强制应诉企业尚德和天合的反补贴税率分别为35.21%和18.56%,其他中国企业的全国范围反补贴税率为26.89%。基于补贴幅度的初裁结果,美国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对中国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保证金。

  此次“双反”调查距第一次“双反”调查仅三年。

  三年前,2011年10月19日,由德国光伏企业SolarWorld美国分公司牵头联合其他6家匿名企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申诉,要求美国政府向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产品晶硅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申诉书中点名了70余家中国光伏企业,英利、尚德、天合及阿特斯这几家大型光伏企业自然在列。当天,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双反”调查正式立案。



作者:严凯 来源:经济观察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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