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鸣:英国新一轮低碳电力市场改革及启示(一)

2014-07-11 11:04:01 太阳能发电网
英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电力私有化和自由化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支撑着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   但是,英国未来电力供应的安全、可持续、低碳目标正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未来10年,英国电力系统现有容量的25%将要退役,这些发电容量主要是煤电和核电。要想继续保证

 英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进行电力私有化和自由化改革以来,电力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支撑着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

  但是,英国未来电力供应的安全、可持续、低碳目标正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未来10年,英国电力系统现有容量的25%将要退役,这些发电容量主要是煤电和核电。要想继续保证电能的安全、可持续、低碳地向全社会供应,英国必须增加电力投资。但是,目前英国的电力市场机制以及相关的电力管理体制无法经济有效地实现增加电力投资这一目标。或者说,对于电力投资规模和电力投资速度这两个方面的要求,现有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是难以满足的。而且,英国的电力系统主要依赖化石能源发电,其在未来面临着燃料价格波动、过度的外部依赖、高污染排放等一系列风险。因此,英国需要大规模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型核电以及配套碳捕集技术的火电。

  为解决上述问题,英国政府于2011年7月发布了《规划我们的电力未来:关于发展安全、价格适宜和低碳电力的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揭开了新一轮英国低碳电力市场改革的序幕。英国政府希望通过改革目前的电力市场,以保证英国未  来电力的供应安全,并且能够形成一个清洁的、多元的、可持续的发电容量构成。

  具体来说,英国在低碳电力改革“白皮书”中提出了未来电力市场改革的四个重要措施:第一,建立基于差价合约的长期合同制度,为低碳电力投资者提供一个清晰、稳定的盈利流;第二,引入碳排放价格底线制度,在碳市场上形成公平的碳价格,同时为低碳电力投资者提供一个长期稳定的经济信号;第三,引入一个排放性能标准制度,为新建的化石燃料发电厂的碳排放数量给出清晰的管制信号;第四,建立新的容量机制,以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具体容量机制的设计包括目标型容量机制和市场性容量机制。通过这些改革措施,英国计划在2030年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第一,形成一个灵活的、智能的、市场供需双方都有响应的电力系统,其中包含着一系列的、多种类的、安全可靠的低碳发电资源,并且需求侧管理、储能和联网资源将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第二,各种低碳技术可以相互有效竞争,以降低电能供应成本;第三,未来电力系统能够有效满足由电动汽车和电加热所产生的不断增长的用电需求;第四,将基于用户为此所支付的费用最低这个目标来完成由传统电力系统向低碳电力系统的过渡过程。

  可以看出,英国已经意识到电力低碳化发展的重要性,并在新一轮电力市场改革将低碳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目标,相应的改革措  施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上述的改革举措会使得英国现有电力市场发生重大转变,从而引导目前电力系统逐步向低碳电力系统过渡。在这一过程中,相应的改革措施一方面能够通过市场手段大幅度增加低碳电源在发电结构中的比重;另一方面,能够有效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从而使得安全的、可持续的、低碳的电力供应目标早日实现。

  和英国相比,我国当前发展所面临的能源环境问题使得电力行业必须承担起节能减排的重任。因此,现阶段我国的电力系统应该逐步向低碳电力系统过渡,即要在保证供电安全、经济的前提下,不断降低电力系统的碳排放。英国围绕着如何向低碳电力系统过渡所给出的研究成果、实践经验、政策措施及其相关的制度安排(尤其是电力体制和电力市场方面的制度安排),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从我国的电改情况来看,距离 “5号文”颁布已经过去12年。由于当时的能源环境问题还未如此凸显,低碳化发展并未成为改革方案设计的出发点,12年内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改革举措也没有很好地兼顾低碳目标。当下电力系统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相比于12年前已大不相同,原有的电改方案已无法满足电力低碳化发展的目标。因此,在建设低碳电力系统的过程中需要基于新的外部环境重新审视并研究电力市场改革方案,而非继续坚持和延续“5号文”确定的改革方案。在此需要明确,在新一轮的电力市场改革过程中,低碳化发展有必要成为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出发点。因此,我国电力市场改革要在一个低碳电力目标下来研究和实践,也就是说,我国未来的电力市场改革要促进而不是削弱低碳电力系统的建立与高效运作,而千万不能“照搬”那些国外先前没有充分考虑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的电力市场改革模式。

  具体来说,现阶段我国电力系统低碳化发展面临的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促进清洁能源发展,从而推动电源结构的低碳化转型;第二,提高电力系统应对间歇性出力波动的能力;第三,通过强制措施开展火电机组低碳化改造,鼓励低碳电源技术(碳捕集封存技术等)的推广和应用;第四,通过需求响应手段降低系统尖峰负荷从而减少电源电网容量投资和能源消耗,并研究需求侧资源如何进入市场。

  当前我国在应对上述问题时,更多地是通过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来达到低碳发展的目的,缺乏合理的市场手段和系统的制度建设。未来,如何在电力市场改革中考虑这些问题,或者说,如何就这些问题建设针对性的电力市场(在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中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研究考虑电力普遍服务和交叉补贴等一系列问题),以保证我国电力供应在技术上安全可靠、在经济上低成本、在环境上可持续,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者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作者:曾鸣 来源:中电新闻网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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