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和能源生产革命需要加快市场化改革,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去除非市场化因素,明确市场主体的地位,构建有效的竞争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作为推进能源革命的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发挥能源法律规范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完善能源市场功能,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同时,重要的还有消
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和能源生产革命需要加快市场化改革,还原能源的商品属性,去除非市场化因素,明确市场主体的地位,构建有效的竞争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作为推进能源革命的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发挥能源法律规范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完善能源市场功能,还原能源商品属性的同时,重要的还有消费者市场主体的归位和法定,消费者应具有公平、无歧视的选择权,辅以能源消费端的用电智能化,自由选取用电时间、时段,实现用电量的实时计量和价格可选,能源供应市场将受到真实需求的驱动。政府运用的价格、税费、奖惩政策,要较少地使用在能源供应侧,以激励更多消费者合理使用能源和选用清洁的可替代能源。
消费者是能源消费革命重要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其用能习惯与偏好,除了法律应予权益的保障,还应该通过能源法律和政策来规范和引导纠正不合理性,使之达到全社会节约使用能源。
伴随生活质量的提升,合理用能的考量标准和规范亟待建立。为展现经济的繁荣,塑造城市形象,五彩斑斓的广场和建筑物灯光照明,彻夜开放;为了尽显豪华的居家环境,采用高耗能灯具;近几年在住房市场中,待售住房和规模不小的度假休闲房,空房率高,连片供热不能单户热控制和计量,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仍然在耗能供暖。以上种种无不造成能源的过度使用和奢华消费,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相距甚远。但是在现行能源消费制度下,只要能够支付得起能源费用,用多少都是合理合法的,有些时候还被作为促进消费的措施和手段。提高节能意识,虽然采取了经济政策激励和宣传教育的方式,但是由于缺少法律调整的手段,效果有限。通过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引导能源消费群体的消费观和理念的改变,规范消费者合理用能行为,是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新的能源立法诉求。
能源生产和供应在市场需求驱动和变动下,调整生产供应量和品种以达平衡。但是一些计划性的指标分配和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仍在能源市场的供需平衡中起作用,反映能源真实成本的价格机制尚未形成,导致市场的需求往往失真。比如国家对可再生能源供应端的补贴政策,为生产商带来利好,但受补贴资金量的限制,需通过项目审批核准,其结果有的地方蜂拥而上,电网消纳不了;有的地方则受补贴额的局限,欲建不能,弃风弃光与装机不足分别在不同地区出现。这样就产生了两种声音:有的说产能过剩,有的说不足。能源项目的无序建设和规划目标的朝令夕改,无不反射出能源发展没有得到规制。其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市场的信号失灵,失灵的原因是,市场化不足和机制缺欠,市场主体的需求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被抑制或者放大。通过能源体制的深化改革,消除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建立公平、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结构和运行机制,释放出需求的真实信息,使能源供应侧做出及时反应和调整,能源的规制发展才能进入轨道。
作者:吴钟瑚 来源:能源网-中国能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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