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号文可以说对电力大发展居功至伟,而改革变法必须根据当今的实际情况,不能泥古不变。 2014年底2015年初,关于新一轮电改的各种消息层出不穷,一会儿说调度独立配售分开,一会儿又是交易独立输配难分,扑朔迷离令人难辨真伪。我曾经跟朋友说,如果你看到一则消息,开头就是5号文如何如何,那么这则“新闻”多半不靠谱,
5号文可以说对电力大发展居功至伟,而改革变法必须根据当今的实际情况,不能泥古不变。
2014年底2015年初,关于新一轮电改的各种消息层出不穷,一会儿说调度独立配售分开,一会儿又是交易独立输配难分,扑朔迷离令人难辨真伪。我曾经跟朋友说,如果你看到一则消息,开头就是5号文如何如何,那么这则“新闻”多半不靠谱,不是闭门造车就是东拼西凑,看两眼即可关掉。
所谓5号文,是业界的说法。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5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力工业改革方向,要求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建立社会主义电力市场经济体制。随后,厂网分开被果断有力地执行,国家电力公司迅速被分拆为五大发电集团及两大电网公司。
5号文的存在,见证的实际上只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单一逻辑:由发电侧竞争开始,逐步推进,最终实现零售竞争。这与电力市场改革的鼻祖即英国的电改途径几乎如出一辙。
且不讨论5号文的改革路线是否完备,12年来5号文没有得到彻底执行的内在原因是什么?现在的问题是:除了发电侧作为起点改革,是否还可以有别的思路?2015年是排除万难继续执行下去,还是多方探讨再走别的道路?
不妨退一步思考,假如历史可以假设,我们也许会触摸到更多真相。在2002年这个时间节点上,全国的电力形势供大于求,当时全国的电力负荷才不过150GW,站在2002年的起点,忧心的是如何促进发电侧的竞争,以优化发电企业的竞争力,从这个角度来讲,5号文的形成逻辑顺理成章,甚至可以说对中国近12年来的电力大发展居功至伟。
2002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电力供应迅速转入供不应求要拉闸限电的地步,所以增加装机容量,扩大五大发电集团的规模效应是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最喜闻乐见的。由于装机容量的急速扩充,电网端的大规模建设也必须快马加鞭跟上。在此背景下,作为电力供应最末端的需求侧管理自然在厂网分开后的合围下无处存身,节能、错峰、响应与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思维方式只能是格格不入。
如果没有5号文,电力交易体系的建立远不止竞价上网。在电力市场交易体系这一领域内,可以说全世界各强国都有各自的模式和成功失败经验。必须客观地说,电力交易体系建立的难度和复杂性在世界各国几乎都是被低估的,因此我们也必须直截了当地得出结论:争论美国、日本或者英国哪种模式更适合中国都是毫无意义的。以中国国情之特殊,其他任何国家的模式照搬到中国来都很难成功,无一例外。中国的电力交易体系必须以极大的耐心和勇气,一步步地依照自己的情况来建立。这个过程,远不止于竞价上网这短短四个字。
如果没有5号文,输配分开、调度独立不必成为争论焦点。5号文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将输配分开作为终极目标,使得近年来这些观点颇为盛行:新能源之所以并网难,就是因为输配没有分开。分布式之所以发展不起来,就是因为调度没有独立。甚至有人不断对传闻中的改革方案悲愤评论:调度不独立,输配不分开,这是改革的倒退,是对利益集团的妥协。
也许我们可以就输配分开和调度独立的优劣再争论10年,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无论如何,这两点都不是电力改革的终极目标,而至多是其中的可能手段之一。
《吕氏春秋·察今篇》里有句话:“世易时移,变法宜矣。”为了说明改革变法必须根据当今的实际情况,不能泥古不变的道理,以刻舟求剑、循表夜涉、引婴投江三个故事告诉后人:随着地点、时间、对象的变化,相应的举措应当有调整而不能想当然为之。
接下来的1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势不可挡,能源互联网呼之欲出,智能城市智能电网指日可待,电动汽车智能建筑徐徐走来,而碳交易工业4.0也“萌萌哒”地在远处张望。我们需要的何止是电力改革,更需要能源改革、消费改革、观念改革。
“世易时移,变法宜矣。” 韩非的年代,没有5号文。
作者:廖宇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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