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于11月29日在墨西哥海滨城市坎昆开幕。在经历了去年哥本哈根会议的不如人意后,人们对坎昆会议的期望已经变得非常务实。各方都把目标局限在分歧较小的问题,如援助资金、技术转让等问题上。即便如此,从会议开始后各方的表现来看,结果也难以预料。眼见着《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底到期,在此以前达成一个替代协议已经越来越迫切。值此承前启后之际,对气候谈判中的减排伦理作一个基础性梳理,对于各方达成谅解无疑具有基础性作用。
表面上看,气候变暖是个自然问题,实质上却是个社会问题。第一,它虽然是个自然现象,却是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第二,它本应是一场人类与自然之间的斗争,现在却演变成一场人类社会内部的博弈,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博弈。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根子还在于气候问题上的“大锅饭效应”。具体表现是,任何一国单独减排的好处都是由各国共同分享的,而任何一国单独排放的后果也是由各国分担的。由此造成各国在减排问题上相互推诿。
当然,各方也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发达国家认为,在经历了《京都议定书》予以的减排“缓冲期”后,发展中国家应履行有强制性的减排责任,并认为各国排放额度的确定,应以过去的排放水平为基准。而发展中国家则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认为目前只能承担“自主”的减排责任。发展中国家的理由是,从历史上看,发达国家工业化运动较早,是造成气候变暖的“始作俑者”,因而应当履行较多的减排义务;从现实上看,发展中国家大都面临着脱贫问题,过早、过多地减排,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稳定。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各方相互指责,僵持不下,难以达成有突破性意义的协议。去年的哥本哈根会议就是这样的结局。
问题是,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大家同处于一条“挪亚方舟”上,没有人可以幸免于难。因之气候协议必须达成,早达成代价低,晚达成代价高。在此情况下,各方多一些理解、同情,少一些苛责、计较,争相迈出妥协的第一步,无疑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和必须。
从道理上讲,发达国家无疑应展示更积极的姿态。一个不容置疑的人类伦理是,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的人们,应当享有同样的生存与发展权,理想的状态是,大家都享有相差不大的生活水平。当然,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生活水平明显偏低,对此他们不必怨天尤人,但在目前碳排放空间受限的情况下,其“发展权”无疑应当被优先保证。这也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为《京都议定书》所遵循的原因。应当说,这个原则是合情、合理,也是最具可行性的。
不过,发展中国家也要认识到,上述安排实际上是给予发展中国家的“保护期”,而“保护期”是不可能永久持续下去的。在目前气候形势越发严峻,发达国家清洁能源使用率越来越高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减排压力也将越来越大。即便目前不接受强制性减排的约束,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减排也要不断有实质性突破。另外,对于发达国家提出的提高减排透明度的要求——即通常说的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的“三可”原则,发展中国家也要有思想准备。
人们在气候问题上的谈判,很有点像博弈论中的“胆小鬼”游戏:两个争强好胜者比试谁更勇敢,各自驾车向对方撞去。如果一人坚持不住,率先转弯,就被视“胆小鬼”,另一人则成为“英雄”,但双方都能幸免于难;如果双方都不让路,结果同归于尽;如果双方都主动让路,则都安然无恙。
类似地,在气候问题上,如果大家都不肯率先“让路”,结果就是同陷灭顶之灾;如果大家都主动“让路”,最终都能获得可持续发展。“胆小鬼”游戏中,让路者被视为“胆小鬼”,不让路者则被视为“英雄”。而在气候谈判中,“让路者”将被视为人类命运的担当者,“不让路者”则在道义上陷于“千夫指”的境地。显然,不管是从道义上,还是从整体利益上,各国都应争做“胆小鬼”。这才是解决气候问题的惟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