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多时的《多晶硅行业准入条件》(下称《条件》)1月24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节约能源、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行业准入条件。这是自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第38号文《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之后,政府部门对多晶硅行业再次出台相关意见。
有业内人士认为,准入标准的出台将淘汰落后的小规模企业,多晶硅行业有可能将因此迎来变局。
新项目暂停审批
根据新的产业门槛,多晶硅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投资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30%。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高的地区新建多晶硅项目,对缺乏综合配套、安全卫生和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条件》同时指出,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建多晶硅项目;现有项目也要经过论证及核准,不合标准的将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退出多晶硅生产。
此外,《条件》在生产规模与技术设备上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每期规模大于3000吨/年,半导体级多晶硅项目规模大于1000吨/年。在能耗和资源回收方面,规定新建多晶硅项目生产占地面积小于6公顷/千吨。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80千瓦时/千克,到2011年底前小于60千瓦时/千克。半导体级直拉用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100千瓦时/千克,半导体级区熔用多晶硅还原电耗小于120千瓦时/千克。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气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8.5%、99%、99%。水资源实现综合回收利用。
《条件》强调,到2011年底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太阳能级多晶硅生产线。
中国硅材料信息研究中心副秘书长白洪强认为,现在出台具体的《条件》,实际上是对当年38号文的一个呼应,是鼓励有技术、有资金或环保能力的企业进行扩张,让它们做大做强。
对现有企业构成利好
对于新的准入条件,一位曾参与《条件》讨论的企业高管此前表示,“按照这一标准,目前国内40多家多晶硅企业中,仅有四分之一达到了这个水平。标准出台后,半数多晶硅企业将出局。”
事实上,市场普遍认为,一些规模较小、技术水平较低的多晶硅产能将被淘汰,行业或将迎来一轮洗牌,但对上市公司总体影响偏正面。
特变电工旗下新疆硅业有限公司一位区域经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一期1500吨/年太阳能级多晶硅项目投产一年多来产能稳定。由于销售情况良好,供给存在一定缺口,目前准备扩产至3000吨/年。该标准的出台对特变电工的多晶硅项目影响不大。”据其透露,目前特变电工正在与下游半导体企业洽谈,准备输出电子级多晶硅产品。
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四季度以来,政府部门批准的多晶硅项目极少。与此同时,受国外光伏发电市场回暖的拉动,我国光伏电池行业2010年保持迅猛发展,位于上游的多晶硅行业供不应求。
中信证券分析师杨凡认为,提高多晶硅投资的门槛后,将众多原本指望在多晶硅行业捞一票就走的投机分子挡在了门外;同时有利于那些已有建成产能、后续扩产计划庞大的企业发挥规模优势,提高市场份额,降低生产成本。
中投顾问能源首席分析师姜谦此前在评价《条件》出台后的影响时表示,未来国内将出现七八家大型多晶硅企业。
二级市场上,受新准入条例出台消息影响,昨日多晶硅概念股逆势表现活跃,截至收盘,乐山电力、川投能源、孚日股份、江苏阳光和天威保变等多个股涨幅均超过1%。
政策解读
四川河南等地企业影响最大
最新制定的准入门槛显示,包括多晶硅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投资中最低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对缺配套及环保不达标项目不予核准,及定下生产规模与技术设备等,与市场原预期相符合。
据悉,上述标准的出台源于金融危机后出现的多晶硅重复建设、无序上马等问题。为此工信部与国务院已在2009年8月、2009年9月先后出台了《2009年中国工业经济运行夏季报告》和《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希望能控制局面。
中投证券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上半年,四川、河南、江苏、云南等20多个省,已有近50家公司正在建设、扩建和筹建多晶硅生产线,总建设规模逾17万吨,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倘若这些产能全部实现,相当于全球多晶硅年需求量的两倍以上。
有分析人士指出,据目前中国17万吨规划产能中,60%以上是单线3000吨以下的产能,按照该规定,四川、河南等省份的多晶硅企业将受影响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