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存辉委员建议相关政策需一致、用地性质需明确、税收操作需统一
作者:黄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原标题:光伏产业发展要破除三大困扰 南存辉委员建议相关政策需一致、用地性质需明确、税收操作需统一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指出,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规模达到110GW以上。截至2016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77.42GW,位居全球第一。虽然光伏行业发展快速,但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行业还存在一些障碍。据了解,他今年提交的关于光伏的提案占据很大比例。对于光伏,南存辉道出了三大困扰。
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有待一致
“光伏行业的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不符,导致政策执行不到位。”南存辉告诉记者,最低保障发电小时不落实,不仅导致企业亏损,严重损害了社会各界对新能源事业发展的信心和积极性,还影响了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这份提案涉及的相关数据显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下发文件核定了光伏发电重点地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在1300-1500小时之间。但是,目前只有河北、新疆、宁夏等省区出台了保障性收购小时数,河北最低小时数为1400小时,宁夏为900小时,新疆为500小时,甘肃为400小时。只有河北省达到了国家的要求,其余三省区都没有达到,而且与《通知》要求的额度相差甚远。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西北五省(区)光伏电站利用小时数1151小时,弃光电量70.42亿千瓦时,弃光率19.81%。其中,新疆、甘肃弃光率达32.23%、30.45%。
他并不讳言,西部地区“弃光限电”现象严重,制约我国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南存辉建议: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加强对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执行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定期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情况进行专项监管;加快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明确电网企业必须优先、全额收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地方政府承担消纳配额的义务,制定考核体系与奖惩制度,并通过经济处罚等相关措施,保障配额制实施到位;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建立合理的调峰补偿机制,通过省际间互济、火电机组深度调峰、自备电厂参与调峰等措施,统筹安排发电计划,优先保障新能源上网。
作者:黄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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