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费力赶工缺不让并网了 冀北超百万千瓦光伏并网问题待解

2017-07-24 16:21:12 太阳能发电网
国网在“6·30”两天前,突然下发通知指出,冀北地区2016年可利用小时数低于规定的1400最低利用小时数,同时弃风弃光“双降”目标也未完成,冀北地区所有光伏项目将不能放行并网。

  对光伏行业而言,“6·30”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时间节点。在此节点之前并网的光伏项目,享受上一年的补贴电价;之后并网的项目,则享受新一年度的光伏上网电价。

  “一前一后”的补贴电价差距惊人,且时限长达20年。以2017年为例,一、二、三类资源地区,“6·30”后并网的光伏项目,电价补贴下调幅度分别达到19%、15%和13%,因此,抢装“6·30”在光伏行业几成必然。

  冀北光伏集体遭拒

  “6·30”临近,通过验收、拿到手续的冀北地区光伏项目业主,正满心欢喜地等待“6·30”最后并网合闸的时刻,却不曾想到,被冀北电网6月28日发布的一纸通知搞得一脸蒙圈。

  据记者了解,国网在“6·30”两天前,即6月28日突然下发通知指出,冀北地区2016年可利用小时数低于规定的1400最低利用小时数,同时弃风弃光“双降”目标也未完成,因此,冀北地区所有光伏项目将不能放行并网。

光伏项目24小时施工作业、冬季赶工。

  截至记者发稿,冀北电力给到河北省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涉及15个光伏项目,总计33万千瓦,被该文件拦截在“6·30”前夜。而在“6·30”之后,河北省共计有29个,规模达110万千瓦的光伏项目以及张承风电基地无法并网,其中包括数个为冬奥会服务的奥运光伏廊道项目。

  采访中,记者明显感受到光伏电站投资商焦灼不安的情绪。

  “为了保证光伏项目能按期并网发电,我们企业采取了非常规的方式加快建设速度。高要求、多数量的配置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24小时施工作业、冬季赶工、高价采购各类设备等措施,不惜一切代价、历尽千辛万苦,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工程建设。”某光伏电站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向记者大倒苦水,“现在,在我们拿到所有的质检、生产、并网手续后,却在没有任何预警下遭遇限电,让我们有些想不通,也不明白错哪儿了?”

  让该光伏项目负责人着急的是,“晒着太阳”的光伏项目每天巨额的损失。上述电站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我们承建的100兆瓦项目为例,按照每天6.5小时发电小时数、2016年三类地区补贴电价0.95元/千瓦时计算,一个月电费收入就损失1852万元。

  另外,企业还承受着接近8元/瓦建设成本,这一项目,按照20%的资本金,80%的贷款、7%的利率标准计算,每个月财务融资费用的损失也在400万元之上。两者累加,一个百兆瓦的光伏电站项目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已超2200万元。

  “如不能尽早全额并网,企业正常运行将难以为继,濒临破产。”该负责人说。 

  国网发文引发热议

  对于国网发文中提到的标准是否具有参考性?企业、政府和国家电网都各执一词。

  国家电网向记者提供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先后制定并发布的一系列文件。并指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已经明确了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省(区、市),不得新建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其中,要求冀北地区2016年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为1400小时。但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国能新能[2017]97号文)的结果来看,冀北地区2016年光伏发电年利用小时数仅为1382小时,的确没有达到规定的光伏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因此并不符合并网的要求。

赶工期,光伏项目在冬季施工。



作者:钟银燕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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