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伏重回“双反”风口浪尖

2017-09-25 10:51:34 太阳能发电网
  新一轮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保护壁垒再次筑起。日前,在回应有关美国就光伏电池及组件全球保障措施调查作出损害(“201”调查)裁决时,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表示,美国调查机关不顾其他国家、国内各州政府及众多光伏下游企业的强烈反对,坚持认定进口光伏产品严重损害国内产业,不仅增加了光伏

  新一轮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贸易保护壁垒再次筑起。日前,在回应有关美国就光伏电池及组件全球保障措施调查作出损害(“201”调查)裁决时,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表示,美国调查机关不顾其他国家、国内各州政府及众多光伏下游企业的强烈反对,坚持认定进口光伏产品严重损害国内产业,不仅增加了光伏产品全球正常贸易的不确定性,也无助于美国内光伏产业整体健康、均衡发展。据了解,除美国外,今年以来欧盟、印度、土耳其也先后宣布对华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或作出裁决,中国光伏“走出去”再度受阻。

  美再挥“201”调查大棒

  美国东部时间9月2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光伏电池及组件全球保障措施调查作出损害裁决,认定进口产品对美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将研究对进口产品采取限制措施。而这也是继2001年美对华钢铁发起“201”调查并做出裁决后,时隔十六年,再次挥起贸易救济大棒。

  对此,王贺军直言,光伏产品自由流动有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全球气候,在该领域维护自由贸易是各国的共同责任,也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美国此举罔顾了近年来对光伏产品多次采取贸易救济措施、已为其国内产业提供足够保护的客观事实,“我们希望美国调查机关严格遵循世贸组织相关规定,慎用贸易限制措施。”

  据了解,所谓“201”调查是指根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201条款发起的调查,根据该条款,如果某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声明该行业产品因过度进口受严重损害,ITC就需对产品进口国进行全球保障措施调查,对损害情况进行裁定,并在120天内向总统提交报告和建议。据悉,本案涉及到协鑫、隆基、阿特斯、晶科、晶澳、天合光能等在内的十多家中国光伏巨头企业。

  此前很长一段时间,中国光伏产品由于物美价廉的特性,曾一度遭到各国贸易部门“围剿”,其中美国分别与2012、2014年宣布对华光伏发起“反补贴”调查并作出裁决,欧盟、印度也相继跟进。正是由于多国贸易保护主义升级,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一度显著滑坡,并逐渐将重心转向其他新兴市场,或采取其他措施避免直面负担过重的“双反”政策。

  然而进入今年来,我国光伏产品再次遭遇多国密集“双反”调查。3月,欧委会宣布将对华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延长实施18个月,同时主动发起期中复审调查以逐步降低措施水平;4月,土耳其对华光伏组件反倾销案做出终裁决定,宣布自即日起对中国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6月,印度宣布对自中国等地进口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

  “近期,各国对华光伏产品的贸易反制举措重新抬头”,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向记者表示,不过相较2014年前后美国、欧盟的同时挤压,此次“双反”强度有所减轻,尤其是欧盟将对华光伏“双反”措施调整为最低限价,留下了一定转圜余地。


作者:蒋梦惟 张畅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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