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网改革的2017:沉寂之后是井喷

2018-01-12 15:29:59 太阳能发电网
  增量配网改革在2017年中突然发力。    2017年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请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2017年的增量配电改革迎来了“第二春”——从2016年底第一批试点名单公布后的沉寂,到2017年中大规模业主招标拉开序幕,再到11月3
  增量配网改革在2017年中突然发力。
  
  2017年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请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2017年的增量配电改革迎来了“第二春”——从2016年底第一批试点名单公布后的沉寂,到2017年中大规模业主招标拉开序幕,再到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每个省(区、市)至少要有1-2个试点项目,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
  
  2017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在全国发展改革会议上明确,2018年要以直接交易和增量配电市场化为重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作为唯一与电力直接交易平列提及的具体举措,增量配电市场化于电力体制改革中的意义可见一斑。
  
  这半年推进的速度、广度、深度,即使是已落定的项目业主对此也有些吃惊。eo记者回溯了2017年增量配网改革的几个节点,在支持和质疑的双重奏下,改革推进过程中诸多关键问题和答案正在浮出水面。
  
  7月:业主“争夺战”
  2017年7月20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请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设定了“930”这条“死线”,并指出除属于电网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外,新增配电网项目应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一律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机制优选确定项目业主。
  
  eo曾了解到,招标过程一波三折,出现原本需要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县政府却在未与省市沟通的情况下挂出公告;部分省份采用邀标形式,只希望省级能源投资平台参与等状况。
  
  不少省份对选定业主这件事着实为难,而重庆的尝试一时间备受关注。
  
  2017年8月10日,重庆市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业主市场化优选方案在北京通过验收,提出PPP模式在增量配电领域的实施路径、业主授权获特许经营及政府依法多途径监管、引入准入竞争及建立退出机制等遴选项目业主的多项创新。
  
  2017年8月22日的《国家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议纪要》中再次围绕项目业主做出指示:第一,地方政府不得指定项目业主,要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性方式;第二,电网企业要积极参与竞争,但应当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第一批试点项目中电网企业控股、参股的项目不得超过50%,原则上不搞绝对控股。
  
  随后,业界对此展开了系列解读,包括“不得超过50%”指的是项目数量,“绝对控股”有51%和66.7%两种判定标准等等。在增量配网这场“战役”中,电网企业已不可避免地成为“不对称监管的对象”。
  
  一位股比已经落定的项目相关主管告诉eo,从项目角度看,人力、建设、运营加在一起其实压力不小;从业务角度看,配电售电并重也并非易事,因而并不完全排斥电网参与,但又担忧一旦“松口”就失去了话语权。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9月30日,106家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中,共有57家确定项目业主,占到总数的54%;其中非电网企业参与的试点达到36家。
  
  业主名单基本确定后,多位业内人士感叹,竞争过程是残酷的:谈判时冷场、拍桌、情绪激动时有发生;实在无法被列入国家级试点的项目就在省区层面“低调”推进;确定股比的时间前后可能长达数年……

  9月:区划、价格、接入,三个“老大难”
  2017年11月3日电力体制改革专题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提到,开展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工作,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出现一些突出问题,包括试点范围划分存在较大分歧;增量配电价格机制和核定方法尚未明确;增量配电网接入公共电网存在一定障碍等。
  
  自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以后,区划、价格、接入就渐渐成为萦绕试点项目长达一年的关键问题。
  
  据公开报道,2017年9月8日,国家能源资质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讨论会,重点对讨论稿中涉及配电区域划分原则、争议与处理等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讨论,力争编制合理的实施办法,为派出机构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给予政策性指导。
  
  根据2018年1月初最终公布的《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配电网项目分为两类,招标与非招标方式,后者价格确定可以选择准许收入法、最高限价法和标尺竞争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
  
  《指导意见》中还写到“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为用户提供优质配电服务”,对于有多个潜在投资者的项目会不会因为竞争而经历价格战?投资收益能否真正得到保障?
  
  而最让业主忐忑的还是增量配网背后的交叉补贴与普遍服务等“地雷”。一位项目业主告诉eo,增量配网的价格构成及其复杂,心理真没底。
  
  此外,《指导意见》提到,在配电网与省级电网接入点,由省级电网专为配电网建设变电站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探索核定由配电网承担的接入费用,并适当调整配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的结算电价。
  
  eo记者曾报道过,多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业主都希望增量配网的投资界面能够最大限度地延伸以求获得更大的价格空间——220千伏变电站的建设权几乎成了一种必争资源,而这可能导致“高才低用”,过度超前投资。


作者:姜黎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责任编辑:wutongyuf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