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的议题,虽然行业呼声已逾两年,但国家发改委的政策出台之快还是远超业内预期。
8月1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以项目核准时间和建成投产时间为分界线,制定出全国统一的光电标杆上网电价。
《通知》规定,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7月1日前核准但截至年底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含税)执行。
“一般情况下,假如某项价格政策会涉及到很多主管部门,各部委间会有一个会签过程,甚至意见不统一时还要邀请整个产业链条的企业和专家参与商议。”知情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在此次光伏标杆电价出台之前,财政部、工信部、建设部、环保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不知情。
直到该政策发布后,发改委内部仍有不同意见。记者了解到,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下称新能源司)就对此持反对意见,在五六月份发改委价格司前来征求意见时,新能源司部分领导未在方案上签字。
“既然大领导都同意了,最后也只能这样了。”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新能源司认为此次固定电价是一件“砸了锅的事”。
该人士引述能源局内部人士的话说:“这会让技术创新停滞,会导致行业鱼龙混杂,让阿猫阿狗都抢着上光伏,抢着赚钱。”
市场则视政策为一个大大的利好。《通知》出台次日,A股市场光伏板块普遍放量上涨,多家研究机构使用了“里程碑”“标志性”等极富感情色彩的评价语。
乐观人士称,标杆电价将有利于加快国内光伏市场启动,缓解中国目前光伏产品过度依赖出口的局面,亦将为中国后续正式出台上网电价法奠定基础。
持有疑虑者则表示,政策略显粗糙,个中细节尚未厘清,不太可能马上带来国内光伏市场爆发式增长,尤其是对于未来价格调整幅度和时间表表述模糊,令项目投资业主茫然。
“这个政策其实是解决原来的遗留问题,因为之前建的好多电站在那儿趴着晒太阳,好多钱压在那儿出不来。但后续要怎么做,还不是很明朗。”无锡尚德集团高级副总裁张光春对记者直言。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预测,标杆电价出台后,光伏电价下调是必然趋势。估计2015年时,电价可达每千瓦时0.8元,2020年时降至0.6元至0.7元。
“乐观估计,2020年光伏发电将不再需要补贴,保守估计,至少到2030年不再需要。”李俊峰称,随着火电发电成本上升和光伏发电成本下降,二者成本将最终实现持平,届时,光伏发电更具竞争优势。
决策层琴瑟失调
在光伏产业终端市场,除太阳屋顶计划和金太阳工程,还有国家特许权招标项目与地方核准项目。
2009年和2010年,发改委两次特许权招标,装机容量分别为10兆瓦和280兆瓦。地方核准项目大小不一,最小的只有5兆瓦,最大的达200兆瓦,主要集中在青海、甘肃、宁夏等日照丰富地区和江苏、浙江、山东等地方财政较充裕的东部地区。业内人士估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约在600兆瓦左右,今年有望突破1吉瓦。
接近发改委的人士告诉记者,能源局设计的光伏产业发展路径是,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竞争力的投资方,以价格倒逼投资业主想方设法进行技术创新和降低成本,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扩大招标规模,并利用规模化生产继续压低成本,如此循环,最后达到取消国家补贴的目的,实现太阳能发电与常规能源的竞争。
“发展方式就是用尽量少的国家补贴,来比较大规模地搞光伏发电,谁要的补贴少就让谁做。”该人士说,能源局内部形容这一发展思路是“摊大饼”,并自我评价“体现了竞争机制,设计非常完整”,只要企业能够降低成本,能源局就敢扩大规模。
能源局方面认为,业已完成的两次特许权招标“非常成功”,并计划以年均100万千瓦的速度,于“十二五”期间完成在荒漠地区累计达500万千瓦的特许权招标。
但是,两次特许权招标在业内却激起一片讨伐声。尤其是去年280兆瓦招标项目,投标上网电价一次次探底,介于0.7288元/千瓦时到0.9907元/千瓦时之间,不仅令民企悉数出局,更让众多产业链上游企业直呼“是一笔亏钱的买卖”,并担心会把光伏行业引向危险的境地。(详见《财经》杂志2010年第18期“光电低价搏杀”)
这场口诛笔伐也引致了决策部门的意见分歧。记者了解到,在发改委内部工作会议上,价格司多次批评能源局,认为其主导的特许权招投标“是在不计工本地瞎投标”。能源局反驳称,太阳能产业正处于剧烈变化中,表现在市场供求关系不断波动,以及技术不断创新,应该用一种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来发挥这种精神,而不是用一种电价将产业固定。
价格司人士称反对意见属“一孔之见”。前述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表示,新能源司内部认为价格司是在“抢占能源局的审批权力”,上网标杆电价的出台“毁了能源局的招标机制”。
研究人士认为光伏标杆电价的出台水到渠成。李俊峰透露,2006年出台《可再生能源法》时即讨论过标杆电价问题,“当时想出一揽子标杆电价,包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并形成了讨论稿,但终因争议过大被搁置。目前,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已达到一定数值,制定固定电价的条件比较成熟。
李俊峰指出,此前,为鼓励太阳能行业发展,财政部、住建部于2009年联合推出“太阳屋顶计划”,同年,财政部、科技部、能源局开始实施“金太阳工程”,这两项国家政策均存在制度设计缺陷。
太阳屋顶计划首先保证自发自用,多余电量实现上网,造成电网接收困难。金太阳工程则进行一次性补贴,申报项目时先补贴70%用于投资,建成验收完成后再补贴余下的30%,使投资成本还未实现发电即可收回,令监管成本大大提升。
“这两项政策现在都显得不合时宜。”李俊峰强调,标杆电价既可保证投资者利益,又对投资商提出了严苛条件,只有持续性实现核定发电量才可收回投资。
已建成光伏电站无法实现并网发电亦促成价格司下定决心。不愿具名的民营投资商透露,已建成的电站中约有90%以上未实现并网,主要原因正是电价不确定,“业主不知道可以卖到多少钱,电网也有理由拒绝接收”。
核电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水电发展遭遇质疑,也让发改委想尽快启动光伏终端市场,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添加一道砝码。
近年来,虽然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光伏电池生产国,市场份额占到全球的55%,但仍然过度依赖海外市场。2011年,多晶硅产能已超标1倍,如何消化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消息人士透露,发改委价格司出台标杆电价前三个月,青海省委书记强卫曾前往发改委“公关”,得到了可获国家财政补贴的特许电价(9月30日前完工的电站可享受1.15元/千瓦时电价)。此后,甘肃、宁夏等地区纷纷效仿“进京讨要电价”。
“当时是委里几个领导听了青海省领导的汇报后网开一面,本意是照顾几万千瓦。”该人士说,新能源司没有料到,随后价格司接掌过去,将全国光伏标杆电价统一了下来。
细节尚待厘清
在众多分析人士看来,标杆电价政策中尚待厘清的疑点还有很多,包括电价一刀切、补贴年限不明、电价下调幅度不定、补贴资金缺口较大等。
中国的太阳能资源分布共划分为四个区域,丰富区包括甘肃、青海、西藏、宁夏,年日照时间超过3000小时;较丰富区涵盖内蒙古、东北、河北、山西、陕西等,年日照时间介于2000小时至3000小时之间;沿海地区则是一般区,年日照时间约为1000小时至2000小时;不丰富区的年日照时间则少于1000小时,如重庆、贵阳等。
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严大洲分析:以电站运行25年计,1.15元/千瓦时的电价在日照丰富的青海、宁夏等地可收回3倍以上投资,而在年日照时间不足2000小时的北京,只能收回1倍投资。
西北等日照丰富地区的用户电价较低,而阳光不充足的内陆地区用户电价更高。“除了西北地区可在七八年收回成本外,其他省份都没有太大优势。”严大洲建议,不妨像风电一样,将光伏上网电价划分为四个区域分别定价,参照物是这些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