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增量配电投运后蜕变为“独立供电局”

2020-12-14 14:15:54 太阳能发电网
增量配电试点是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作为将竞争引入垄断环节的关键突破口,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启动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是我国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所特有的新生事物,国外无此先例。个人认为,通过启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来探索我
增量配电试点是我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举措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作为将竞争引入垄断环节的关键突破口,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启动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是我国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所特有的新生事物,国外无此先例。个人认为,通过启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来探索我国电力工业“输配售分离”市场化的方法,是立足“存量保稳定,增量觅革新”的稳妥而智慧的电改战术,是非常适合我国电力能源行业具体国情的强有力举措。2020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在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通知中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区、市)自行确定和公布试点项目。对前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且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监管有力、未出现明显问题的地方,鼓励其自行确定和公布后续新增试点项目,相关材料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可见国家对于推动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决心之大、行动之迫。这充分说明,一旦探索出相对成熟的配售电市场化模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即将步入快车道。然后,以增量配电业务成功实践,反哺推动存量配电业务升级,最终完成我国电力产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 和“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等市场化的电力能源革命进程。

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情况概况

自2016年国家启动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以来,在政府相关部门、供电企业、试点项目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推动下,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截止目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分五批共启动了459个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据不完全统计,在前四批380个试点项目中,180个试点项目取得了供电业务许可证,226个试点项目完成了配网规划编制,250个试点项目确定试点业主。总体看来,正式投产运行的试点项目还比较少,人们所期待的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电力终端市场活跃的火热景象难觅端倪,试点推进的热情与进度受到极大影响。从开始时的趋之若鹜,到后来的部分项目业主难觅,这和试点项目投运后的经营业绩表现不佳、商业模式陈旧、市场前景渺茫等有着直接的关系。

增量配电试点的项目建设模式,已基本成熟

从启动建设和已建成投运的试点项目来看,在增量配电网建设阶段,归纳起来主要面临着上级电网接入、电源接入、存量资产处置、存量客户划转等方面的难题,项目建设相关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监管有力,已基本成熟。个人认为:试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所反应出的这些难题,是本轮电改“输配分离”博弈的必然结果,应该不难理解。业主单位觉得自己承担了公用电网应尽的义务,却没有得到公用电网应有的权利。然而从商业视角思考一下,原本是人家的蛋糕,现在你要拿走一块,还是挑好的拿,必然会遇到一些难题和障碍,这是正常的商业攻防逻辑,无可厚非。也就是说,试点项目在建设阶段虽说是历尽艰辛,但是基本上没有迷失方向。然而,从目前已投产运行的试点项目来看,则差强人意。

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投运后,正在走向“独立供电局”的路上

在当前增量配电试点的层层障碍和艰难跋涉中,虽然涌现出一些建成投运案例,但是投运后,也逐渐显现出蜕变为“独立供电局”的危险趋势。

所谓的“独立供电局”就是类似供电局、供电所、输配售一体的思维观念和经营管理模式。一些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建成投运后,业主单位在配售电业务运营管理方面,因没有成熟可借鉴的样本案例,学习照搬了供电局、供电所的业务管理模式。更有甚者,直接延伸使用了供电局、供电所的生产、营销、调度等供用电相关的业务系统软件平台。因而,致使试点项目投运后,除了资本归属的差异外,彻彻底底的成功打造出第二个“供电局、供电所”。这里并非是否定“供电局、供电所”的业务管理模式,国网、南网、蒙西以及各地方电网企业,多年来经过持续不断的积累和优化的输配售一体的业务管理模式,是非常优秀的业务管理模式,这一点毋庸置疑,相应的业务系统软件平台也是固化的输配售一体的业务管理模式。然而,国家搞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的初心或者说试点项目所承担的使命,则是探索输配分离、配售分离、输配电价管控、售电价市场化以及科学监管等输配售“分离”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的重任。用输配售“一体”的思维观念来践行输配售“分离”的改革目标,可谓是南辕北辙。

供电局的输配售“一体”与增量配电的输配售“分离”,在电力生产和用电服务方面,其市场主体分工、业务管理范畴、商业营收项目等等都已经相去甚远。电力输配售从“一体”到“分离”的过程,是电力产业价值链上的市场主体进一步专业化细分和协作的过程。中发〔2015〕9号文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的改革总体思路,是电力产业价值链细分后,各市场主体商业模式的基本原则。由此可见,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投运后蜕变为“独立供电局”将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这将会导致由区域一统式的垄断,演变为军阀割据式的垄断,电力市场化治理必将更为艰难,偏离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初衷。更为重要的是,这将导致增量配电网企业经营的业绩表现不佳、商业模式陈旧、市场前景渺茫等诸多弊端。因此,增量配电网企业急需转变思维观念,找准自身位置,发挥枢纽优势,步入健康良性的发展轨道。

立足自身优势,提升整合能力,探索泛化服务是增量配电网的发展趋势

根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的改革总体思路,增量配电网企业的准确定位,应该是那个被管住的“中间”之一,处在“输配售”中最为关键的配送(电力末端物流企业)环节。上游是输电企业,下游是电力用户;左边售电公司,右边综合能源;前面电力交易,后面政府监管。增量配电是处在市场化电力产业链中最有利的枢纽位置市场主体,转变经营观念,跳出思维定式,泛化服务创新空间极大。

个人认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投运后,必须牢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初心和使命,彻底转变完全依靠“吃差价”生存的经营观念;立足自身优势,树立客户思维;增强协同连接,促进科学监管;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服务效率;积极探寻泛化服务产品。构建“主业保成本、服务创效益”的市场化竞争商业营运模式,才是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投运后的经营发展路径。

切记,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一定要消除试点项目建设投运即为项目成功的思想误区,从商业的视角看,项目投运恰恰是生意刚刚开始的起点。“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以此与增量配电试点的改革探路者们共勉。



作者: 来源:售电观察 责任编辑:jianpin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