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可谓是“及时雨”。《规划》表示,“十二五”期间要积极培育多样化市场,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坚持并网发电与离网应用相结合,以“下乡、富民、支边、治荒”为目标,支持小型光伏系统、离网应用系统、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等应用,开发多样化的光伏产品。支持建立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离网应用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系统、小型光伏系统及以光伏为主的多能互补系统,鼓励大型光伏并网电站的建设与应用。
其实,多样化的光伏市场是激活内需的动力所在。多样化的市场一旦形成,能够很好地带动产业链上下游的发展,增强企业积极性,形成产业经济的良性循环。不过,目前要有效快速地形成多样化市场,仍然需要克服很多问题。
首先,合理的规划至关重要。我国地域广阔,区域之间环境差异明显,再加上各个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用电需求也不一样,因此,需要政府因地制宜地规划产业发展。例如,广大的西部地区,土地资源及日照资源丰富,适合大型光伏电站的建设。而中东部及华南地区,则较适合自发自用、灵活的分布式电站发展。而对于偏远无电地区,则可采用移动电站,解决边远地区无电问题。当然,对于同一类型的电站建设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科学合理。例如,大型电站的建设对于西部大开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西部地区自身电力消化能力有限,电力外送成为发展的瓶颈,因此大型电站应适度发展,避免出现一哄而上的现象。中东部地区虽然适合分布式电站发展,但对于一些荒地、山地、滩涂等闲置土地,也可以建设大型光伏电站,从而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
其次,并网政策需进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电站是业界提倡的,一方面可自发自用,易于就地消纳;另一方面可作为补充性调峰电源,起到削峰作用,而且还能减少电力系统的运输,既经济又环保。《规划》中也强调了“十二五”期间支持分布式电站的建设。不过,目前并网难成为分布式电站发展的瓶颈,并网政策有待完善。第一,我国大部分地区发电和供电是分家的,发电站需要服从电网的供电调度,而国家在规范光伏并网管理这方面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和统一的标准规范。第二,目前的政策补贴形式是按装机容量进行补贴,而不是按光伏电站发电量进行补贴,重装机容量、轻发电量的现象凸显,而按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可以提高示范项目的效益。第三,从长远来看,政府应尽快出台有差别的光伏上网电价政策,扶持分布式电站的发展。
最后,相关配套需进一步加强。从光伏发电的环节来看,基本都实现了国产化,特别是在光伏发电系统集成、大功率光伏并网逆变器、光伏自动跟踪装置方面,国内企业已经可以提供配套,但是质量和技术上还需要提高,智能化并网逆变器的研制仍与国外有一定的差距。另外,无论是大型电站还是分布式电站,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大功率储能技术,但该技术目前仍存在瓶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