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15日在北京召开成果总结会,发布了我国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规划的一系列目标,包括1)到2015年,风电将达到1亿千瓦,年发电量1900亿千瓦时,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2)太阳能发电将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3)下一步将推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目前该配额制已经有了一个基本框架,可能在明年初形成和实施。
规划总量符合预期,不会对当前的设备需求判断产生影响。其中风电至2015年装机达到100GW(含海上风电),年均增量约11~16GW,远低于2010年18.9GW,高峰期已过,后续将趋于平稳。太阳能发电达到15GW(含光热),年均增量约3~5GW,进入放量增长期。
增加了2015年各类能源发电总量的目标,并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配额管理办法”,利于保证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并网输送及消纳。配额制被认为是《可再生能源法》重要的配套细则之一,类似美国的RPS,主要用于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额保障性收购”,电网企业需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
该细则由于会涉及到多方利益,至今仍未正式出台。可能从以下3方面进行约束:1)制定电网企业年度收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额度;2)规定大型发电企业投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比例;3)提出各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指标,从而进一步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与交易制度,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目标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