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安”)2012年9月29日收到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芜发改环资【2012】166号文件,安徽三安高效节能半导体照明LED外延及芯片产业化项目获得安徽省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另,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各地2011年度进口产品贴息资金的通知》文件核定的进口产品贴息标准,安徽三安获得进口贴息资金人民币15,814,000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日芯光伏科技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芯光伏”)2012年9月30日收到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拨付日芯光伏芯片应用与研发专项补贴款得通知》(高财字【2012】11号)文件,根据文件内容,日芯光伏获得财政专项补贴款3,000万元,用于公司芯片与研发补贴。
上述款项公司已于2012年9月28日、2012年9月29日全部收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款项于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项目受益期内分摊计入损益。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