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1-30 09:23:00 太阳能发电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10.其他说明:2012年10月25日,公司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锦国兴、青海天华阳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多方合作《协议书》,本次公司对青海锦国兴进行增资扩股,取得青海锦国兴60%的股权,符合协议书约定的公司对青海锦国兴进行不低于60%控股股权收购的要求。

  另外根据协议书中约定公司未来将向青海锦国兴投资建设500MW项目,共分为两期,以上投资事项公司仍须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将按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青海锦国兴因股权变动后原股东变更为江苏澜凌实业有限公司,其持有青海锦国兴100%股权,2012年11月22日青海锦国兴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法定代表人也由原张锦儒变更为林春国。

  三、本交易协商谈判等后续事项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与对方协商增资扩股事宜,取得青海锦国兴60%的股权,并签署相关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相关审批事项。

  四、进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意义

  本次对青海锦国兴增资控股后,公司成为青海锦国兴控股股东,积极推动了公司与其签订的多方协议的进展,优化青海省内光伏上游产业的资源、资产整合,支持青海省内的经济发展,为此青海省人民政府将青海锦国兴所生产的产品列入青海省内重点推荐产品名录中,将被青海省内其他取得核准批复的光伏项目考虑优先使用,这将充分确立公司在青海省地区光伏电站市场的优势地位。

  同时,公司将通过本次合作与青海省政府形成有效的资源互补,这既能深化公司在国内光伏市场的业务拓展,增加企业组件销售量;又能借助合作方青海省政府的支持有效拉长母公司产业链,稳步扩张产品生产能力;还能加强公司在青海省地区乃至整个国内光伏市场的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更能平衡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业务分布,有效缓解欧美双反的影响;最终将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的提升。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9日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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