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保荐机构意见
西南证券经过核查认为:综艺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综艺股份在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基础上,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需要和不影响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以上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发行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西南证券同意综艺股份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
由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综艺股份尚须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770证券简称:综艺股份公告编号: 临2012-028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