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模式为,国家能源局、地方政府及能源管理部门协助地方成立以企业信用为基础、市场化动作,具有借款资源及承贷能力的企业融资主体(即,统借方),国家开发银行向统借方提供授信,统借方再以委托贷款等合法有效的资金运作方式,向符合国开行贷款条件的对象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模式的意思是,国开行给予企业授信,然后可以委托当地银行如建行给予企业贷款。”前述北京光伏企业人士解释。
国家开发银行新能源评审处处长谭再兴日前承认,国家能源局和国开行正拟联合发文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金融服务,相关文件最快将于9月出台。
此前有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称,自然人在自家屋顶上建设光伏电站,借款规模可达到5万~50万。但《通知》上并没有对自然人的借款规模作出明确说明。
不过,上述北京光伏企业人士认为,目前国内个人光伏发电站的申请安装量已将近1000个,但由于每个家庭的安装规模在10kW左右,总投资为3万-5万元,在市场初始发育阶段给予自然人的借款意义不大,更大意义在于未来市场扩容。
2013年上半年中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尚未超过3GW,海外市场再次成为中国光伏企业冲出破产瓶颈的助推器,而下半年中国国内装机容量或突破5GW,使其成为下半年中国光伏企业业绩持续改善的利好因素。
对于光伏的另一利好是,光伏发电的增值税率或将由约为17%减至8.5%,与风电增值税相等。减税带来的直接利好便是光伏电站投资收益率的大幅提高。目前西部光伏电站项目内部收益率已普遍在10%以上。
“传闻并不是空穴来风,但这一政策仍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上述北京光伏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