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43家多晶硅企业中,符合产能利用率、环保能耗等要求、进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第一批名单的只有11家。即使在这11家多晶硅企业中,生产成本具有竞争力(在20美元/千克以下)、2013年保持较高开工率的企业也仅有4家,其合计有效产能也只有9.615万吨。”
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对外多晶硅“双反”政策的影响,目前国内多晶硅现货价格已上涨至20美元/千克以上,生产成本在18美元/千克左右的国内一线多晶硅企业已具备一定的盈利空间,并保持了较高的产能利用率。
“那些现阶段仍不具备盈利能力的多晶硅企业,多数属于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本来就是工信部淘汰落后产能的对象,不值得用牺牲产业链其他环节利益的方式去救,也救不了。”上述市场分析人士认为,随着国产多晶硅价格和产量不断攀升,国内主要多晶硅企业盈利情况明显好转,多晶硅“双反”已基本取得预期效果,如果继续深化贸易战,将不利于整个光伏产业的平稳发展,甚至会严重削弱中国光伏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他进一步分析道,我国领先的硅片企业较海外企业成本优势在15%-20%左右,领先的电池/组件企业较海外企业成本优势在10%-15%左右,一旦多晶硅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光伏中下游企业的成本竞争优势,则我国光伏中下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将会被严重削弱。
谭文华代表则表示,封堵多晶硅加工贸易,还将给国内光伏企业造成近百亿元的经济损失。“我国多家骨干企业与国外多晶料厂签有长单,支付了大量预付款,如果双反对进口多晶硅征收高额关税后,再把多晶硅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上述企业将是雪上加霜,造成长单无法履行,将给已经与国内外多晶硅公司签订长单的国内光伏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加工贸易历来是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2013年我国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机电商品6471.8 亿美元,占机电商品出口额的51.1%。而太阳能光伏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发展的产业,由多晶硅加工成的硅片、电池、组件均为成熟工业品,入围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均达到了环保要求,且光伏产品附加值高、技术要求高,符合国家产业引导方向。”
谭文华代表认为,多晶硅加工贸易是我国光伏中下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方式,由来已久。作为我国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的产业,应积极鼓励光伏企业通过加工贸易出口,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此,建议商务部从促进中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贸易平稳的大局出发,不将多晶硅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继续为中国光伏产品营造良好的进出口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