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雄: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难题

2014-08-29 14:07:47 太阳能发电网
8月4日,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现场(浙江嘉兴)交流会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现场交流会,学习、研究分布式太阳能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难题和矛盾,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通过参观现场和交流

  (三)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促进多元发展。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光伏发电对优化能源结构、防治大气污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将光伏发电纳入能源利用、城镇建设、电力发展等相关规划,特别是“十三五”能源规划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同推进。一是鼓励屋顶面积大、用电负荷大、电网供电价格高的开发区和大型工商企业率先开展光伏发电应用。二是鼓励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电价补贴政策基础上制定配套财政补贴政策,对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适当加大支持力度。三是鼓励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系统的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四是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并将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作为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五是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四)进一步落实好年度实施计划。为做好规划与补贴资金、配套电网的协调,我们对光伏发电实施年度计划管理。今年是年度计划实施的第一年,年初已将2014年新增备案规模下达到各地区,但是上半年总体执行情况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光伏电站的规模指标迟迟落实不到具体项目,造成大多数项目还没开工建设;二是电网公司对光伏电站项目接网审核时间太长,而且内部决策程序繁杂;三是市场消纳条件好的东、中部地区,受屋顶使用协调难、售电收益不确定、贷款融资难等影响,分布式光伏建设进展缓慢。会后,各地区要加大年度计划的执行力度,对列入计划的项目,要监测进度,对不能按时开工的项目,要及时进行调整,明年制定计划时要以各地区今年计划执行情况为基础,执行不好的地区,相应减少年度规模。电网公司也要积极配合办理项目接网手续,及时建设配套电网,简化内部审核流程,确保光伏发电年度计划顺利执行。近期,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地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对年度计划进行微调,主要原则:一是在优先保障自发自用光伏项目的基础上,调整部分规模指标给分布式光伏电站。二是对南疆、河北、青海等有特色需求的地区增加部分光伏电站指标;三是对分布式光伏有建设需求但受规模指标限制的地区增加一些指标,对计划执行不好的地区,不再增加其光伏发电规模指标。各地区要加大计划执行力度,按季度报告实施进度,力争全年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以上。
  (五)进一步创新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各地区要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建设,重点开展发展模式、投融资模式及专业化服务模式创新。国家能源局将选择部分示范区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同时,还将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指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与示范区政府合作建立支持光伏应用的融资机制,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此外,各能源央企也要发挥大企业的带头作用,在投资建设大型光伏电站同时,开拓性地开展分布式应用。每家能源央企至少要与一个地方政府合作,成建制地开发建设一个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大型民营光伏开发企业也可以这么做。大型光伏开发企业还应联合电网企业,创新分布式光伏投资运营模式,在技术上和商业模式方面取得新突破,在电力运行和市场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创新。
  (六)进一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当前,发展好分布式光伏发电,不仅要试点先行,破解难题,还要通过示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的参与度。国家能源局先后总结推广了浙江嘉兴、江苏东台、河北曲阳等地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经验,希望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继续坚持“典型引路、示范推广”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各类示范点,逐项突破发展难题,及时总结经验,争取全面推广。同时,各方面要加大光伏发电的宣传力度,通过培训会、媒体宣传、专题报告等多种形式,提高全社会对光伏发电的认知,让更多人认识到光伏发电的好处,更深刻地认识光伏发电对转变能源发展方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意义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义,全面激发社会和市场的活力,为光伏发电持续快速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氛围。

作者: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gao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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