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碳市场进程开始加速。 8月31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在2014年中国低碳发展战略高级别研讨会上透露,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计划于2016年试运行,配额由国家统一分配,局部省市先入场,未入场省市仍须完成分配的总量目标。 “按照中央改革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试点实操经验的基础上
试点将增加灵活性 孙翠华在会上说:“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计划于2016年试运行,配额由国家统一分配,局部省市先入场,其他省市可晚些进来,但未入场的省市仍须完成分配的总量目标。就试点与全国碳市的衔接,国家会加强与试点的沟通,并在相关政策制定中,对进入全国市场的时间节点、覆盖范围以及控排企业等方面给予试点更多的灵活性。”
据悉,7个试点现已有了各自比较完备的交易体系,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进度,还有1-2年的发展期,在这期间试点还将在机制创新,以及在公开、透明等方面继续探索,为全国统一碳市建设提供经验。
与国际相对成熟的碳市场相比,葛兴安认为,国内试点在两方面还需改进,一是制度和规则的全面公开、提前公开,不仅仅是管理办法,还包括配套细则,比如,拍卖怎么做,配额如何回购,拍卖资金的使用等等;二是碳信息的披露,信息是市场流动的基础,也是投资、交易的决策依据。这些信息的提前公开和披露,有利于改变参与主体和投资机构心理不稳的状态。
北京环境交易所总裁梅德文表示,在开放的环境中,更有利于价格的发现,扩大交易主体,在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小范围的金融创新,都将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此外,一些试点也在积极探索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比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探讨。
唐人虎认为,在全国统一碳市建设的进程中,与国家的政策或规则贴得最近的试点,未来区域扩张的能力一定是最强的。最早建立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不一定是未来扩展最广的试点。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将本地交易的1吨二氧化碳变成未来在全国可以交易的1吨二氧化碳,提高流通性决定了试点区域拓展的能力。
现阶段,每个试点都有各自的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总经理林健表示,交易所是一个服务单位,服务于政府的总量目标,服务于企业的减排成果。
全国统一碳市建立后,仍然需要有效的交易平台,而已有的平台是否会全部保留,未有定论。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交易所的地理位置和服务质量或效率,将成为考量的重要因素。
作者:李雪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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