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光伏业内,“金太阳”示范工程几乎成了一个负面形象的代名词,或曰质量不佳,或曰欺诈盛行。无论如何评价,它对中国光伏早期国内终端市场规模化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对中国能源发展战略多种培育方式尝试的重要意义都不可否认。在“金太阳”正在走入历史的时候,对于这样一个巨大的国家扶持工程,无论是从对社会投入
在光伏业内,“金太阳”示范工程几乎成了一个负面形象的代名词,或曰质量不佳,或曰欺诈盛行。无论如何评价,它对中国光伏早期国内终端市场规模化发展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及对中国能源发展战略多种培育方式尝试的重要意义都不可否认。在“金太阳”正在走入历史的时候,对于这样一个巨大的国家扶持工程,无论是从对社会投入负责任的角度,还是从建立数据基础体系的角度,“金太阳”都到了需要梳理,并给社会一个交代的时候。
关于“金太阳”,已知和未知的情况是:国家“原则上按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输配电工程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的“金太阳”,始于2009年7月的《关于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的通知》,终于2013年12月的《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4期共计批准项目总量约为6GW,但实际完成情况未公开,实际并网发电情况未公开,国家总计补贴金额也未公开。对于补贴金额,有资料显示早期计划建设不低于500MW,补贴金额在百亿元。但在实际运行中,批准规模增加了十倍以上,补贴金额大幅增加也是势所必然。
站在今天的角度看“金太阳”,人们不难看到这样两点:
“金太阳”的积极意义在于把中国光伏推向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2004年以前,中国光伏难言规模,当年组件产能仅为100MW。2004年以后,受欧洲市场需求突起拉动,生产规模迅速提升,2008年产量已经达到1780MW,产品99%出口,国内需求几乎为零。2009年“金太阳”开始实施,到2013年,组件产量约为30000多MW,国内外市场需求4:6,达到了一个必要的格局。之所以说“必要”,是因为出于能源长期发展战略考虑,人类选择了以早期承担巨额成本的方式发展光伏新能源,从2004年开始,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首先承担了起这份责任。从2009年“金太阳”开始,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也承担起了这份责任。“金太阳”的实施,客观上达到了三方面的积极意义:逐步改变了中国光伏过去技术、市场、原材料“三头在外”的不合理产业格局;意外地为后来“双反”时保护中国光伏而开拓国内市场做了准备;维护了中国光伏强大的国际竞争力。
“金太阳”出现负面效果是必然的。国际上围绕光伏发电补贴,主要分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日本新阳光计划”为代表的“事前补贴”,和2004年以后德国实行的固定电价为代表“事后补贴”两种形式,区别在于,前者以电站建设完成为补贴时间,是一次性的;后者以并网发电实现为补贴时间,是一般持续20年以上的。“金太阳”是典型的“事前补贴”方式,而其实施的前提之一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和成熟。
毋庸讳言的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基础一向薄弱,于是就有了“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为了多得到财政补贴,采取‘低购高报’的办法,提高系统总造价,借此骗取补贴。更有甚者,直接使用不符合补贴质量要求的劣质产品,甚至国外退货的废次产品。”总之从根本上讲,事前补贴的作法不适合当前中国,事实上这种做法的比例在国际上也是递减的。基于此,“金太阳”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是正常的事情,它是中国光伏发展必须的一种探索。
作者:红炜 来源:能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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